在秦小军脑子发懵,嘴巴里仿佛塞了棉花的时候,一道稚嫩的女声忽然开了口,唱的还是大家比较熟悉的那首《军港之夜》。
大家闻着声音来源的方向看过去,竟看到一个穿着膝盖上打补丁衣裳的小女孩,牵着一个比她小一点的小男孩,在那里开口唱歌。
女孩子长得不算丑,倒也称不上有多漂亮,不过在开口的时候,她的嗓音稚嫩好听,将一首歌唱的婉转悦耳,动人心弦。
不知不觉间,大家就被她的歌声吸引了过去。
小辫子男人在看到小姑娘开口之后,当即乐的眉开眼笑,连忙走过去蹲下身子问道:“小姑娘,你唱的真好听,跟叔叔说,你叫什么名字?”
“叔叔,我叫辛志芬。”
辛志芬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乖巧,说话的时候,还冲着小辫子男人笑笑。
虽然小姑娘扎着平平无奇的马尾辫,由于小孩子碎发比较多,她又拉着弟弟疯玩了好一阵子,所以看起来她的发丝凌乱,脸上也不是很干净。
可谁要她唱歌好听呢。
小辫子男人见她乖乖巧巧,就知道这是个聪明的孩子,当即问道:“小姑娘,你爸爸妈妈在哪里?把他们叫过来,就说叔叔有话和他们说。”
辛志芬心里狂喜,她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脆生生的答应了一声之后,连忙拉着自己的弟弟辛志凯,蹬蹬蹬往回跑。
她被大城市里来的唱片公司看上了,以后就要飞黄腾达做歌星了。
什么糖糖,什么辛志坚,以后都是和自己无法比拟的存在。
她的心里美极了,激动地差点绊倒。
从辛志芬跑回家找爸妈之后,围观的孩子们一个个像是开了窍似的,也跟着唱起了《军港之夜》。
可是那些人的嗓音,哪个都比不上辛志芬的好听,就连之前被秦和平几乎夸出花来的秦小军,开口的时候也不过和蚊子哼哼没啥区别。
这样的他,实在和平时的嗷嗷乱吼有很大的区别,气的秦和平还真就顾不上别的,当着大家的面,直接把这个扶不上墙的臭小子给暴揍一顿。
和大家热热闹闹举荐自家孩子做歌星的状况不同,最初被小辫子男人看上的糖糖,这会儿却被秦家人围在中间。
大家七嘴八舌的和糖糖说着今天的事情。
“糖糖,你想当歌星吗?”王秀娥问了句。
糖糖摇摇头。
“不想当?”王秀娥的心里狂喜,不过脸上还是不敢表露出来,怕自己的情绪影响到孩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