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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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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我知现在说什么,王叔心中都在打鼓。”赵毓看了看远处河谷处,那个地方距离此处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起雾了,显得有些不甚清楚。“我先去那边看看布防,此处的人马交于王叔,您就在这里等陛下驾临。”

赵毓上马,“就大田猎如今这架势,这几天都得在这待着,王叔要是晚上闲来无事,过来猎宫,烤兔子有,没准儿还有烤鹿肉呢!咱喝杯酒。”

话音落,他单手勒缰绳,双腿一夹马肚子,向远处河谷处奔驰而去。

燕王与吉王世子安沣,宗政文辩,奉宁还有原本跟随赵毓的那三十六人马都驻留猎场与逐鹿坡的衔接处。

燕王转身招了招手,“安沣啊。”

“王叔。”安沣连忙上前,“您有什么吩咐?”

燕王道,“今日陛下设了大田猎,你也下场试试,要是有所斩获,也可以光耀门楣。”

安沣笑着摆手,“我不会。当年读书的时候专注经书诗文,还有祭祀礼仪。我父王专司宗室祭祀,我想着,以后做一个礼官不出错就好,就没在骑射上下功夫。”

燕王,“承怡也是如此。”

安沣,“赵先生不一样,纵然他身上有伤无法拉开弓,可是他骑术是当真好。再说,不能用弓,可以用弩。”

燕王却说,“弩是不能用的,这是传统。猎场中具是亲贵,不是兔子山鸡与鹿,弩机射出杀伤力太大,误射怕出大事。”

安沣点点头,就没再说话。

赵毓的马沿着河谷径自向前,遇到浅水的地方直接马踏过去。这边的地势并不复杂,只是烟水笼罩,兼之距离猎场中央有些远,显得让人有些不太放心。

所幸,是他多虑了。

沿途布防非常严密,像是过了一遍极细的筛子,不但距离数丈都留人,甚至连河谷中长得不太方正的石头子都被文湛的雪鹰旗捡走了。

赵毓从小就懒惰,王族子弟要学的“武”那是一概不会,不过六艺倒是学得不错,尤其善“御”,无论是御马还是御人。

毓正宫读书之后很多年,他其实颇为疑惑。

就是,他懒惰不读书,先帝不干,文湛不干,后来连楚蔷生都不干,硬是压着他读书习字,在毓正宫的数年,他可是曾经实打实地头悬梁锥刺骨。不过,当他懒惰不习剑术与骑射的时候却无人逼迫他,而与此同时,在毓正宫的其他人却无人懈怠。不要说文湛这朵文韬武略的奇葩,就连曾经志在中枢清要文官的崔珩,都在剑术和骑射上颇有造诣,不然,他也不会从书生,到巨商,再到以军功立身的宁淮侯各个行当中转换自如。

这是为何呀?

流水淙淙。

有青鱼。

在水面上下浮动。

赵毓下马,到水边捧水洗了洗脸蛋子。

顺着河谷向前走,就是山,翻过眼前这座山脉,那边是朱仙镇,也就再走三十里的山路,就是大郑的古王陵,埋葬着大郑开国几代先王的陵寝,而他那个亲爹的那副被万仭凌迟之后的残破枯骨,也埋在那里。

他记得上一次去古王陵,还是他新婚,当时他带着绮罗去的,这一晃,也是十几年了。

赵毓觉得自己父子缘分乱七八糟,深浅都说不清楚。他那个亲爹,在他出生之前就身死了,那个时候,亲爹连他是公是母都不知道,甚至连他是否能活下来也不清楚;而他人生的头二十二年,一直以为先帝才是他亲生老子。现如今,他知道先帝不是他亲老子,却依旧是他爹,所以,在王族长辈眼中,他依旧是帝王长子,甚至还拥有争夺北境兵权的资格。

这可当真诡异得紧。

——好歹是他亲爹。

赵毓想着,大郑天下以“孝”为先,自己也不能太出格,他是不是应该去一趟古王陵,给亲爹烧些纸钱?他给他取了名字“毓”,在纸钱燃烧的缭绕烟雾中,应该知道他是谁。可,这也三十多年了,如果人死之后当真有魂灵,他亲爹的魂儿也在奈何桥上过了一趟,要是命格不好,也许还能过几趟了,可还记得他这个儿子?

“赵先生。”赵毓听见他身后忽然有个声音,“如此天赐良机,不下场试试?”

赵毓,“我这个行当同我老丈人一样,是文人不是武将。我是摇羽毛扇的,不是晃大刀片的,我可没本事与人肉搏。再者,我是今日田猎随扈的大臣,只管负责陛下的安危,其它的,一律不管。”

那人没下马,只是放松手中的缰绳,任由马匹顺着水边缓行了几步。

赵毓,“石世子认识我的年头也不短了,自然知道我这个人,在其位谋其政,可是不该我管的事儿,从来不伸手。”

石慎笑着说话,语气倒是挺温和的,“赵先生不下场,是因为不用多此一举,毕竟,你不下场,也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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