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所接触的那些年轻人之中,又有不少其实是暗中喜欢她的。
这些人很多都是富二代。
不过,粟明钰这个人心高气傲,对这些富二代根本没兴趣。
我听她私下跟我说,更喜欢有才华的男人,而那些啃家里的人,她从来都非常讨厌。
听她这么说,我倒是纳闷了起来。
你粟明钰不过就是帝豪夜总会的打工仔而已,有什么资格挑肥拣瘦的?
放在古代,人家都说你这女人是风尘女人,是伤风败俗的代表。
你还嫌弃起来了?
就算你在外面挂牌子,说自己卖艺不卖身,可夜总会出身,又有几个人会尊重?
谁不知道夜总会是干什么的?
三百六十行,最低级的就是卖笑的一类人。
恰好,粟明钰就是这种人。
无论任何时代,这样的人都不会得到社会尊重。
在这种情况下,粟明钰居然还对那些有头有脸的富二代摆起谱来了。
不过转念一想,我如今就算卖笑,也没有人肯要,再加上粟明钰起码有钱,我连钱都没有,我实际上比粟明钰更卑贱。
又有什么资格对粟明钰品头论足?
一时间,我仿佛从粟明钰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
都是一样的无依无靠,都是一样的不得不用最低级的方式在社会上挣扎,只为了活下去。
虽然辛苦,但好在还能活着。
所不同的是,她在卖笑,我卖的是挡箭牌这个身份。
“对了,小华,你会开车吗?”
车上,粟明钰一边开车,一边问我。
我点头说道:“会开。”
粟明钰说道:“那好,以后你来开车,我再给你加两千块的工资。”
反正我已经是粟明钰的保镖,开车也只是顺手的事情,何况还多了两千块工资?
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便点头说道:“好,那以后我的工资就是两万二了。”
粟明钰翻了翻白眼,说道:“放心好了,不会少你一分钱的。”
我倒是不担心粟明钰赖账,毕竟她在静安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