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脚步全都停下。
等了半天,屋里没有声音后,万盛凯才敲了敲门。
“谁呀?”万苗苗正写的开心。听到敲门声被打断了思路。
带着些怒气,打开了房门。
看到陆一鸣和万盛凯两个人站在一起。
一瞬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你们,你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该说不说,男主角长得是挺帅的。
但是和陆一鸣的帅是不同的。
陆一鸣的帅是有些清秀,有些精致的帅。
具体形容就是,现代的奶狗系小鲜肉。
但陆一鸣又因为没有自信,习惯性的躲避别人的目光。
总给人一种怯生生的感觉。
但万盛凯和陆一鸣正好相反。
万盛凯的帅,是那种阳光的,张扬的帅。自信心爆棚,甚至可以说自我意识过剩。
和陆一鸣完全是两个极端。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给人巨大的反差感。
万盛凯道:“就是,在路上遇见了。听一鸣,啊,不是,听陆一鸣说,有人送了你一支钢笔。
我想问问,你要是不需要,我能不能买下来?”
听到他这么说,陆一鸣心里有些不开心。
万盛凯之前,并没有和他提过,想要买这支钢笔。
如果知道,肯定不会带他一起回来。
万苗苗总不会以为,自己也想把那只钢笔卖了吧?
“哦?谁送的?什么笔?”
万苗苗看向陆一鸣问。
陆一鸣从上衣兜里,掏出那个长条盒子,递给万苗苗。
“是李文文说要送给你的。她说中午她给忘了,让我给你带回来。”
万苗苗拿着看了看。
钢笔她其实并不怎么用。刚刚她写小说用的都是铅笔。
万苗苗突然想到,她要是投稿,最好还是用钢笔,铅笔容易被擦掉。
仔细想想,原主好像也有一两支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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