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我们出发了。
把能带走的食物都带上,还有枪。
我背着白月走,“野兽”端着枪在旁边警惕地看着四周。
走到了傍晚,前面出现了一条公路。“野兽”说道:“沿着公路走。不要距离公路太近,注意躲开公路附近联军的哨所。”
我按照他说的做,并且发现,公路上不时有军用车辆经过。涂满绿色迷彩的卡车上,装满了荷枪实弹的士兵。
我看着他们的样子,扭头问道:“这条公路是通往哪里的?”
“野兽”嗤笑了一声,说道:“当然是惹挪。这里一大片地方,都是联军的地盘。”
我问道:“他们是什么来头?”
“野兽”说道:“其实嘛,就是成了气候的土匪。扛把子叫魏明扬。”
白月的气息就喷在我脖子上,让我觉得整个背部一麻。
野兽”笑道,“看样子伤好了很多。”
白月哼了一声,说道:“死不掉了。你很失望吧?”
“野兽”说道:“嗯,失望得很呢。妈的,以后还是会有个不识好歹的小娘皮天天管头管脚,倒霉!晦气!”他嘴巴里骂着,神情颇为兴奋,居然还哼起了小曲儿。
就这样我们三人在距离公路不远的丛林里前行,有时候发现穿着军装的人路过,就躲起来不让他们发现。
走了两天后,又一座小镇出现在我们面前。
“到了。”白月轻声道。
“野兽”让我一个人去小镇里转转,买些吃的回来。
我放下白月,就走向了那座小镇。
远远看过去,这座小镇和惹挪有很大不同,倒也古色古香。只是小镇的入口处,此时有士兵在把守着,出入的人都被严格盘查、搜身。
看到这个阵仗,我心里面有点发毛,有心缩回去,却怕被“野兽”和白月看遍了,只能找了个地方,把身上的枪藏好,然后硬着头皮走过去。
幸好这些士兵只是看你有没有携带枪,没什么异常就放你过去。
我发现这个镇子贼小,里面的人见面就双手合十相互鞠躬,显得很和气的样子。
我找到个小卖部,买了很多食物,都是泡面、火腿肠、饼干之类的。
去另外一家药店买了一些绷带,还买了一套女士的牛仔裤和T恤后,我出了小镇,取回藏着的枪,回到“野兽”和白月那里。
我把买来的东西从背上的背包里取出,放在他们跟前。“野兽”直夸我会办事儿,拿起一根鸡腿肠,用匕首划开了塑料包衣就吃。
白月看到衣服眼前一亮,说道:“你们俩转过身去,我换衣服。”
“野兽”嘻嘻一笑,说道:“没必要了吧,给你包扎伤口时,我都看过了。”
白月啐了一口,说道:“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