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在这个清水镇,如月小姐就是最为顶级的明星!
可以说,如果可以跟如月小姐一起过田园生活,那一定是极棒的!
带着幻想,带着希望,带着热切,洛风看了一眼自己的房屋,坚定的朝着黑水城而去。
行至中午,还没看到黑水城的影子。
洛风就想歇息一下,而且那头蠢驴也发出难听的叫声,已经在抗议了。
便,找到一处绿树下,将蠢驴绑在树木上,再拿出随身携带的一壶水,倒给一些给那头蠢驴吃,就算完事了。
当然,蠢驴也会吃一些附近的野草,算是对付了事。
这个时候,洛风自己则拿出随身携带的干粮,吃了起来。
是一种麦饼,里面有梅菜干,加了一些肥肉进去,味道不错,但就是有点贵。
不过,洛风为了坚定自己快速发财的决心,却将所有的钱,都用来购买这种干粮了。
这样一来,洛风就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赚到钱啊。
正吃着,在暗处,却有一些偷偷摸摸的人。
他们聚集在一起,暗自商量起来,没让洛风听到。
“来了一个小鬼?”
“带着剑呢!”
“一个小孩子罢了,能有什么实力?你怕啦?”
“不是,只是觉得一个小孩身上能够有多少财富?”
“也是,看样子也是一个穷鬼,连随身的佩剑,都是生锈的!”
“那就,不打劫了?”
“等了那么多天,才只有这么一个,能抢些吃的干粮,也是好的啊!”
“那么,就是要打劫了?”
“是的。”
于是,呼啦一声,一群人,大概有十多个的样子,全都从暗处跳了出来。
其中个头高大的,用一个大嗓门,冲洛风吼叫道:“小子,交出你身上的所有东西!”
见到来人,洛风心中一喜,有可以练手的对象了。
就这样,直接拔出身边佩剑,那把生锈的二手剑。
有点难拔出来,但最后还是在劫匪的嘲笑中,那把剑出鞘了。
同时,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从手中的剑上传来。
似乎手中剑,就是洛风身体的一部分!
这就给洛风带来了莫大的信心,可以战胜面前的十多个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