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这种剥削是很隐蔽的。
试着想象这样一个国家。
农民拥有自已的私田。
国家和地方管理者,拥有‘公田’。
农民每年,需要耕种私田30天。
并耕种公田30天。
尽管一部分农民,觉得这是必要的。
可这种情况下,农民本身:
——也会直观感受到剥削。
他会知道,自已给别人免费干了30天活。
也会知道,自已一共干了60天活。
但却只有30天的劳动收获,是归他自已。
可见,剥削本身,若是和个人的必要劳动位于不同地方,那么它就是很明显的。
同样还是这个国家。
条件发生了一些变化。
因为某种原因,农民的私田被拿走了。
这种情况下。
农民只能去给占有田地的人打工。
假定田地不变。
那么这时候,农民就需要去干60天的活。
同时,他还是只能得到30天劳动的收入。
这时候,他就很难意识到自已被剥削了。
因为农民不知道自已的工资。
是代表60天,还是30天……
又或是代表多长时间的收入。
尽管在这个虚构的案例中,农民可以通过前面私田与公田做出对比。
但在历史上,两者经过了很长时间。
而且不是一瞬间,就彻底变化的。
所以,去打工的农民,很难判断其工资收入所占个人劳动的比例。
加上雇用他们的人,总会宣传:
——“现在是市场了,是等价交换,你干多少活,我给你多少钱。”
并且还会‘贴心地’补上一句:
——“要是你感觉不合适,也可以不干嘛。”
这种基于契约性的自由。
让打工人,虽然隐约察觉到了,某些方面存在不对劲儿,但还容易误以为这是‘基于双方平等自愿进行的等价交换’。
事实上。
这种交易本身——确实是‘等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