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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第2页)

可公孙卓然,那是赫赫有名的臭脾气,刚正不阿得罪了不少京官,不然,他一个丞相的儿子,也不会派到地方来当刺史。

与公孙卓然合作,还有往日的交情,林老爷十分放心。

也正是与公孙卓然合作,周家的事才能快刀斩乱麻,其犯下的罪证,没有一丝阻拦送到了丞相的案桌上。

丞相将证据直接送到了皇帝的面前。

此时,皇帝刚登基一年,正愁没人拿来开刀,更何况,周家的那位太妃,曾经也为难过尚是皇子的皇帝。

新仇旧恨下,周家贩卖官盐案迅速结案,成年男子全部斩首,女子充入教坊司。

独留太妃还活着。

*

周家案流传到大安县,距离林老爷离去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妙道观已经修建完毕,李乐只也搬回妙道观居住。

除了他以外,高明礼也来了,随行的还有小厮和请来教导高明礼学习的老师。

这三个月内,李乐只时不时忧心着毫无消息的林老爷,不止一次动了要搬家的心思。

可是在古代,搬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换个地方居住,没有田没有房,他连百姓都算不上,是流民。

一旦成为流民……可不会有好下场,可能还会去当乞丐。

遂放弃。

李乐只心底叹了一口气,默默给三清老爷上炷香,上香完毕后,才走到水井处,打上来一桶水,拎到外面的菜地去浇水。

“李神仙,”王二媳妇打声招呼,“您老人家又在浇菜啊,这菜长得可真水灵,和我们种的就是不一样,李神仙,你平日里是怎么种的?”

王二媳妇已经多次前来妙道观上香,凭着她三寸不烂之舌,已经和李乐只混熟了,不说关系有多好,但也能搭上话。

就凭这一条,十里八街的都羡慕她。

“天生地养,贫道只是每日清晨浇了一次水,”这三个月里,他没有下过山,日子平淡如水,每日也只有浇菜的时候,才能感到一丝乐趣,故而,日日不落。

李乐只也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没有任何隐瞒。

王二媳妇看着地里的菜,比起她在菜农那买的还要水灵,心下意动,这菜可是李神仙亲自种的,又种在道观的旁边,平日里受到了不少香火的熏陶,若是她从李神仙这里,买点菜回去给她儿子吃,也不知道能不能让他儿子感受一下开窍。

王二媳妇觉得可行,也将这事同李乐只说了一声,没说旁的,就说了一句想买点菜回去。

李乐只:“菜不值钱,你走的时候拔上两三颗即可。”

怕王二媳妇日日常来,李乐只又补上一句:“这菜是我平日里要吃的,你们要我可是不卖的。”

潜意思,只有这一次机会。

王二媳妇也听出来了,也知日日来买菜是不现实的,能得两三颗,已经是她天大的福分。

何况,李神仙都如此说了,一定有他的道理。

高明礼站在墙根处,听到了这件事,他不解地探头看着地里的小白菜。

想着那位上香的妇人为什么会盯上他师父种的菜,难道是他师父种的菜和别人种的不同?

高明礼想不出来。

但他会问人,他将这事跟教他读书的老师说了一声,老师得知后,也怔愣了一会,才说道:“会不会是因为李神仙用了仙术,这才种得与别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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