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为了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凌清风迫不得已答应梅灵珊的求情。
梅灵珊开心地宛如一个稚童,抱起旺财疯狂转圈。
旺财也是汪汪直叫,似乎在欢迎梅灵珊正式入住。
“话说你怎么跟旺财混熟的?你们俩不是见面就打吗?”
梅灵珊摸着狗头说道:“哪有!前辈,你都不知道,你不在家的时候,旺财都快饿死了。你也太狠心了,那么久不回家!”
“省省吧,这只狗饿不死的。”
“其实旺财是个好狗,我只喂了一个月就跟我亲近了,平常旺财还能陪我练练手。”
凌清风窝在床上不咸不淡说道:“那你雇佣它陪你练剑好了,干嘛来烦我。”
“哎呀前辈,您真的很无情哎!我们出生入死过!有这份交情,干嘛这么冷淡!”
“是你自已出生入死,我不算。”
这样的话让梅灵珊哑口无言。
于是,梅灵珊就正式拜入凌清风门下,学习种地。
很快春风便吹绿了大地,凌清风搬出犁准备好好犁地,给之后育种做准备。
梅灵珊也有模有样买来犁具,当真跟凌清风学习犁地。
可是当梅灵珊看到凌清风居然把犁套在自已身上,好似一头水牛在田间耕作,她就有点绷不住。
凌清风注意到她的囧相,心想这女娃肯定是心血来潮,很快心潮退却就会自行离开。
可他没想到,梅灵珊犹豫再三后当真撸起袖子扛起犁具有样学样地在田间耕种。
就这样,凌清风和梅灵珊成为田间地头一道独特的风景。
别人乡民犁地都是用牛用驴,只是有凌清风田间地头,两个人当牛做马在那哼哧哼哧拉犁。
凌清风还好,毕竟身材健壮,并不违和。
反观梅灵珊就让人觉得怪异,明明是肤白貌美的姑娘,却挽起裤脚,撸起袖子,玉足踩着泥泞,拉着犁具在田间地头肆意奔跑。
田里的活并不算多,闲暇时凌清风会料理一下菜园,或者进山抓一点野味。梅灵珊则隔三差五飞往附近的城池,当然她不是为了潇洒快活,而是在城里接收情报。
按照她的话来说,虽然她自已跟在凌清风身边修行,丹既然自已在这一片地域,就应该维护这片地域的安定。
若是在城里接到什么妖孽作乱的消息,梅灵珊总是第一时间赶到平定。
时至芒种,凌清风一如既往下地插秧。
梅灵珊从远方御剑飞回,刚回来就举着一本册子兴冲冲地对地里的凌清风大喊大叫。
“前辈!前辈!”
“我们登上启灵风云策了!”
“快来看啊!”
见凌清风不为所动,梅灵珊索性脱掉鞋袜,踩进泥泞的稻田,走到凌清风面前,将那本小册子可劲在凌清风面前晃悠。
“前辈!启灵风云策哎,这可是囊括天下大事,评判世间侠客,闻名天下的论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