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锦喝了一口稀粥,压了压嘴里的苦涩。
没想到这棒子碴粥,跟那野菜团子一样,都有点喇嗓子。
可能这棒子碴是用石墨碾出来的,都是颗粒状,咽着也有些费劲。
他抬眼偷偷瞄了一眼对面默默干饭的那丫头,心里忽得有些纠结。
其实,这个小丫头其实蛮好的。
性子温顺,也挺会照顾人。
人虽清瘦弱小了些,但干起活来还挺有劲。
手头也特别麻利。
就原主家这条件,狗来了都嫌弃。
这丫头却愿意留下来。
不嫌弃他憨傻,不嫌弃这家穷。
恰恰说明她不嫌贫爱富,是个肯吃苦耐劳的丫头。
这样的丫头,在自已上一世那物质的社会里,比大熊猫还稀有,很适合留在身边当媳妇儿的。
可是……她的腿却有些瘸。
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娶个小瘸子当媳妇儿,想想,这心里总觉得亏得慌。
唉,难办呀。
霍锦心里思虑良久,最后咬了咬牙,心里暗道。
算了,小瘸子就小瘸子吧。
又不影响干活和生娃什么的。
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
有这么个小丫头留在身边,帮忙照看着两个妹妹,自已也能毫无顾虑地出去赚钱。
就这样,这丫头,留下吧。
……
苏清梨把碗里的稀粥刮得比狗舔得都干净,抿了抿嘴角残留的棒子面碴,乌漆麻黑的小脸很是满足。
虽然没吃饱,但她已经很知足。
“……夫君,锅里还有一点粥,二妮和三妮吃饱啦,我去给你盛了吧?”
苏清梨见夫君碗里已经空了,坐在凳子上发愣,脸上却也没那般痴傻。
她眨巴了几下大眼睛,小声问道。
霍锦琢磨事情入了神,被小丫头的话打断,脸上赶紧恢复痴傻状,憨憨地摆手:
“……饱了,饱了。”
说完,他站起身,脸上挂着憨笑走出屋子。
他准备去屋外好好寻摸一下,看看有没有适合上山的家伙什。
例如锄头、柴刀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