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很多身边人算过,几句话大都对的上生平经历线。
下面这些话早该说,早该写。
人就像酒,有些人相处的越久,才会越了解。
有的人认识时间长了,会发现缺点越来越多,让人感到讨厌,有的人则一开始就把缺点展现出来,总是能带给人意外的惊喜,就像陈年佳酿,入口虽烈,却越品越香,有着独特的魅力。
这话在给她的小作文里写过,我的意思是告诉她,我是第二种酒。
感觉以她阅读理解的能力并不能体会我的别有深意。
只怕她以为我是在卖弄什么。
因为我逢场作戏的水平尚可,从小到大她是第一个说讨厌我的人。
被喜欢的人讨厌,是很失败的事情。
我也侧面告诉过她,我都在纪录。
不过感觉以她讨厌我的程度来看,应该是没兴趣看我写的乱七八糟了。
人生大都如此,相遇未必相知,相逢未必相识。
我想我迷失的原因她并不知道,花有重开日,燕有重归时,人若再回首,是否还依旧。
我也不知道,迷失的原因是因为我怕了。
怕我适逢其会的时候她不再依旧。
只是自己才慢慢的发现。
与其说是迷失,不如说是神魂颠倒。
总想给自己留点面子,哈哈。
每个人的出现都有意义,但我希望她不只是让我成长。
如果不能和她在一起,我想,再难爱的这么纯粹,这么彻底。
转念一想,如果一个姑娘,如果被人喜欢,干干净净的喜欢,不论怎么样,都是很美好的事。
今晚是畅饮,所以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不过收到些@,说我文风独特。
我有点哭笑不得,我作文的初衷是为心仪的人告诉我的想法,也是态度的表现形式之一,与写小说的叙述背道而驰,给人朦胧的感觉也正常,因为只有她能看懂。
当时算不上熟悉,也没有跟人用文字交流的方式谈过心,所以用了这么老土的方式。
也回头看了看我的陈述,虽然忘了具体写过什么,但给我的感觉只有平淡。
伤心还是昂扬,只有自己才能品味。
哈哈,不管怎么样,虽然每天都像是例行公事般的叙述,但是总得达到自我要求的标准吧。
说了,我对自己要求很高的。
除非不可力抗因素,不然多多少少都得陈述一些,以此证明,我有限的精力,都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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