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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再次下手(第1页)

男人坐在公交车里,人很少,空调的热气很足,吹得他有点燥热,他脱掉厚厚的棉袄,身边有空位,他却将外套对折,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膝盖上。

男人身上的汗味突然弥漫出来。坐在身后不远处有一对二十出头的恋人,皱了皱鼻子,起身换到更远的位置去了。

他毫无察觉,置身事外的看着窗外。每天坐公交车的这段时间,成为自己重新认识这座城市的方式。路边的树干上,缠绕着不同形状的小巧霓虹,正午时分,这些灯泡没有闪烁,倒像是一根根结下的冰条。

冰条后面就是观景大道,靠在一条蜿蜒穿过这座城市的河流边。这是座被工业和钞票埋没掉大自然的典型城市。早几年的时候,还有些历史书上翻得着的文物建筑供人们观赏,而如今都被各种各样的“名头”开发了。

唯一还值得拿出来炫耀一下的,就是这条人工打造的河堤。岸的两旁,是这座城市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阳光照在玻璃大墙上,金光四射。

他眯着眼感到一阵晕眩。突然钻心的疼,来自腰部,男人倒吸了一口凉气,额头的冷汗也冒了出来,他靠后,将腰紧紧地顶在后座上,感觉稍微好了一点。他上身前倾,双手趴在前面的扶手上。刚刚下地的时候,一块垂吊下来的木板狠狠砸在他的腰上。工头问他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他说不用。男人的口袋里躺着这个月的工资,还有很多东西要购置,能省一点就省一点。

车每颠簸一次,腰部就被撞击一次,这反而使得疼痛感不如前面那么强了。这是他十几年来总结下来的经验,越是会击垮你的东西,你就越是要迎面而上。

汽车前行,很快的走出黄金地段,颜色就渐渐单调。黑灰白,提醒着人们,这座城市也是有些年头的。广告牌上写着诸如“富豪电器”之类的广告语,虽然焕然一新,但上面书写的店名,依然能够勾起回忆。这些记忆捉摸不定。他有点兴奋,又有点纠结,就像遇到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却硬生生地叫不出对方的名字。

这才是属于他的地方。那些高楼大厦,他只是个看客,和它们的关系,只有一张木板。

男人是个“蜘蛛人”,每天吊在几十层高楼的外墙,擦洗玻璃,坐在一米长,半米宽的木板上,有一根小胳膊粗细的麻绳从上吊下来。“命悬一线”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冬季,水桶里的水溅到身上,很快就结了冰。大力的擦洗,又使得大汗淋漓,结冰、融化,周而复始。身体素质差的,是扛不住的。

他很瘦,但还算结实,十几年的监狱生活,让他拥有了耐力和毅力。他下了车,一阵寒风袭来,冷得直打哆嗦,赶紧把棉衣重新披在身上。唯一的一件棉衣,已经补了很多次,能省就省,他又想到了这点。

菜市场里菜贵得让人难过,和十几年前相比,钱就像一夜之间贬了值。他走在专营蔬菜的二楼,发现想要吃点新鲜的蔬菜,比鱼肉还要贵些。他悻悻地又回到了一楼。水产的摊位上,放着一堆已经散发出臭味的小鱼,他拨弄了两条到袋子里,从口袋掏出一把毛票,挑了最破的几张,给了老板。

“吃点带鱼吧!新鲜!”

他矜持地笑笑没说什么,拎着袋子转身走了。他在菜场口的小杂货店,买了两瓶三块钱的白干,一瓶醋,又拿了一包花生米,突然看见边上的蛋糕店,围满了人。他挤了进去,挑了两块塑料包装的豆沙面包,保持期的最后一天,价格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他心满意足地从人群里又挤了出来。

他走在巷子里,大概一点多钟的样子,那个女人正蹲在路边的阴沟旁刷牙,三十多岁,穿着黑色的丝袜,披着一条米黄色的滑雪风衣,棉拖鞋,染成黄色的头发很久没洗了,油得发亮,贴在肩上。

他走过去拍了她一下,吓了她一跳,转过身认出了男人,男人掏出一个面包来塞在她手里。那女人歪着头看日期,“都过期了!”

“没有,还有一天。”男人像个小孩一样,认真地申辩着。

女人走出的那家发廊里,几个同样打扮的妖艳女人哧哧地笑。男人呵呵傻笑,不好意思地走了。

他进了灰暗的楼。爬着狭小的木质楼梯,灯光昏黄,小小的空间里挤满了人家,墙上爬着通往各家各户的电线。他住在最顶端的一家,只有八个半平方。就这点地方,还是居委会照顾他腾出来的,原来是个仓库,充满了霉味。

男人准备做饭,液化气貌似快没气了,火小得让人发心急,他不知所措地站在炉子前等水开。楼梯传来脚步声,一步一步铿锵有力,不一会儿,他看见黑暗中,两张男人的脸逐渐清晰起来。

“我们找邓伟。”

“你找他什么事?”男人警觉地看着两个人,都是中等个,一个三十出头,另一个稍微年轻一点,都是干净的板寸,站在他的面前。

“你就是邓医生吧?”问话的那个,像是能看穿人在想什么。

邓医生?这样的称谓已经多少年没有人叫过了,男人愣了半晌,才算反应过来,“我就是。”他依旧保持着警觉,这人好像有点脸熟,记不清在哪里见过?

李从安盯着这个男人。很难将他与医生的身份联系在一起。他现在就像一个最普通的社会底层人员,窝在城市不起眼的角落里。他的头发,白了一半,穿着绛紫色陈旧的外套,深绿色的粗线毛衣露出了领子,脸上皱纹密布,裤腰带上挂着一串钥匙。乍看上去,根本不会想到是个才过四十岁的中年人。

李从安眼睛扫了一下,身后的屋内,简陋破败的程度,甚至比刘一邦的住处都不如。屋顶上吊下来一盏灯,家具矮小敦实,很有年头的样子,单人床上铺着条纹的浅蓝色床单,床头放了一本张贤亮的《绿化树》。

专案组其他的民警被安排去调查城中公园那桩谋杀案,包括确定尸源身份、确认凶器、寻找第一现场查找第二现场城中公园的地理意义等,而他自己却来到了这里。

药头“麻子”说,有个“资格”比他更老的“业内人”听说过刘一邦,十五年前,在这行刘一邦甚至还算是个名人。那年刘的一个老乡叫邹国庆的被人失手弄死了,据说是“试药”的时候发生的事儿,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后来凶手坐了牢,前不久刚刚被放出来。

他原本只是“带着查”的这条线,居然挖出了另一件刑事案。得知刘一邦在十五年前也经历过一场谋杀案之后,他还是决定放下手上其他的事儿,亲自过来看看。肖海清的推理,认为刘一邦本来就是要被杀害的,如果这个假说成立,那么有刘一邦调查,前期做的工作就太少了。

“药头”说的就是眼前的这个人?

李从安还不及去调阅以往案子的档案,98年之前的案子,没有上网,得去档案室,从垒起来超过两人高的文档中逐一搜寻,与其那样费时费力,不如直接找到邓伟先问问来得直接。

他说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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