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李世民的视线,程咬金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埋头干饭。
李世民也不再纠结肉到底是什么肉,想了想,问道:“李小子,你府上可曾备了米饭?”
李让一愣,顿时露出一副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神色。
坚定的答道:“有!”
“给朕来一碗。”
只能说李世民不愧是李世民,这么快就盖特到了鹿肉的正确吃法。
大唐北方主要还是以面食为主,面片啊汤饼啊糊糊啊还有各种点心之类的。
米饭属于小众主食,只在江南一带流行。
但小炒黄牛肉这种菜肴,还真就要配着米饭才吃得出滋味。
小炒肉,回锅肉,麻婆豆腐,肉末茄子,堪称下饭神菜。
宫人很快端上来两碗米饭,李让和李世民不约而同的将肉倒进米饭里拌着,开始往嘴里刨。
两人几乎同时开始刨米饭,同时放下碗,又同时打了个饱嗝。
放下筷子,两人相视一笑,骤然觉得关系亲近了不少。
而正厅之中同样如此。
大多数人风卷残云一般吃菜,反倒是李让特意高价从西市买回来的三勒浆备受冷落。
就算偶尔饮一口,也是用来解腻。
这要是放在别家宴会上,绝对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李让打破了宴席上的菜只是用来看的这个魔咒,成功将大唐所有的高官显贵带偏,让他们化身吃货。
这就是美食的力量。
吃饱了肚子,李让倒了一杯酒,慢条斯理的喝着,顺便和李世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正厅之中,此起彼伏的打嗝声不绝于耳。
很难想象,对于这些每天饮食都会有专人把控的权贵来说,竟然也会有吃撑的一天。
果然,口腹之欲是每个人都难以逃离的桎梏。
程咬金吃饱了肚子,用案几上配备的牙签剔着牙,大声说道:“这是俺老程第一次觉得菜比酒香,今日才发现,俺老程以前吃的那就是猪食啊,府中那些厨子,真该杀来祭天。”
此言一出,顿时引得众人纷纷附和。
唯有唐俭笑而不语。
因为他府中的厨子经过调教之后,早就已经成为了大师。
菜过五味,酒还未过三巡,见大多数人都吃饱了,李让起身举杯,笑道:“小子非常感激诸位叔伯今日能够来到寒舍为小子捧场,说起来,小子方才都光顾着吃了,还未曾向长辈们敬酒,还请原谅则个。”
直白的话术,亲切的语气,永远是最能拉近关系的社交利器。
况且满堂宾客都是大佬,不知道听过多少客套话,此时骤然听见这么亲切的话,只觉得有趣得紧。
所以他们也不介意其中的失礼之处,纷纷举起酒杯祝贺。
不过,这样的话必须得李让这样的身份的人来说。
要是换个白身,那就不是亲切,而是不知上下尊卑了。
见众人有所回应,李让淡笑道:“诸位叔伯,请酒。”
“干!”
“饮胜。”
敬完满堂宾客,让气氛活络起来之后,李让转头看着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