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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太太太祖孙见面下(第1页)

傅承安战战兢兢的把手伸过去,金敖的脉搏平稳和有力,是非常健康的。

金敖拿出来一壶酒,又从那堆翡翠玉器当拿了一对酒杯,“喝点儿,这可是千年的陈酿了,外面多少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傅承安虽然知道这酒年份越久越珍贵,但是,这一千年前的酒,傅承安还真是没什么胆量,不是怕有毒,而是担心他这个普通人的肠胃受不住这千年的佳酿。

“老祖,还是不喝了吧,我这是执行任务的。”

金敖啧了一声,“不就是那几个毛贼吗?”

傅承安哎呦一声,“可不是一般的毛贼,手眼通天呢。”

金敖哼了一声,“我懂,你不用给我打哑谜,想当年我跟你这般大的时候,就已经位极人臣,那时候狐王还是殿下,时常带着我去民间体察民情,我们也去过中原的,假扮成香料商人,用最便宜的散香去坑中原那些达官贵族的钱,他们特别傻,一坑一个准儿。”

傅承安愣了一下,“啊?”

金敖嘿嘿一笑,“你别这样看着我,以我吞下长生不老药的年龄还算,你二十五,我二十六,就比你大一岁的。”

傅承安心里呵呵,大一岁的老祖宗吗?

“老祖,您还没跟我说明白呢,您是怎么知道我是您的后人啊,或者,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儿。”

金敖想到这个,就叹了口气,说道:“这件事说来话长了,不过我可以简单的告诉你。”

傅承安无语,“您说。”

金敖站起身来,轻提裙摆,慢慢的走上那座象征奈何桥的白玉石桥,站在桥的中央,略有所思。

……

“狐王城的建立最早于先秦,后来咱们的老祖宗带着一位少年来到西域,那时候的西域虽然已经收到了气候变化的影响,不再是从前那般青山远黛,绿水长流,但总体上还是可以生存的,于是,狐王城就出现了。”

“第一代狐王在建城之后就去世了,留下的小太子年幼,于是就是咱们的老祖宗辅佐从政,再后来,西域诸国互相为了争夺水源和绿地而大打出手,咱们狐王城因为地处三条大河的交界处,水量最为充沛,因此,我们不参战,也不得已为了保护族人而加入了战争。”

“据说,战争持续了一百多年,西域诸国从一千多小国家变成了二百多,后来又互相吞并,最终剩下了三十多,我出生的那一年,咱们金家已经是狐王城为己任成的大巫师,主管的就是星辰之道,但因为天机不可泄露的缘故,咱们金家的人普遍短命,而且,如果泄露天机,基本上会很快殒身,所以,金家的组训就是,男丁只要成年就立刻成亲生子,金家有钱有势,娶进门的姑娘数都数不清,剩下的孩子,如果是男丁就留在金家抚养,如果是女孩儿,就献给狐王冲抵后宫。”

傅承安愣了一下,“冲抵后宫?那得多少妃子,生多少孩子啊”

傅承安自己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如果是一个妃子生一个孩子的话,这么多年下来,这只庞大的狐王王族只怕自己就可以是一个城池了。

金敖笑了,“这生孩子也得看天意啊,你成亲了吗?

傅承安点点头,随后想想又摇摇头,金敖愣了一下,“你这是女人跟人跑了?

“啊?不不不,不是。”这好端端的怎么还整了一顶绿帽子呢。

“不是,不是,是我虽然成了亲,但从未有过任何夫妻之实,我跟她始终更像是兄妹,虽然我知道他很喜欢我,但我真的只能把她当妹妹,她说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嫁给我,当傅家的儿媳妇,她这个人我很了解,说得出做得到,所以,我当时想的是,娶了她,让他入傅家的祠堂,也算是有一个归宿。”

金敖闻言,随手拿出一串珠子朝他扔了过去,傅承安应手接住,这是一串冰蓝色的宝石手串,用傅承安的眼光来看,就是一整串的蓝钻石打磨而成的圆珠。

“臭小子,我们金家怎么会有你这么不孝的子孙。

这话给傅承安说的一头雾水,“老祖,我没有,我只是觉得,如果她真的这辈子非我不嫁,那么,我难道真的看着她一直待字闺中,你不知道,在我那里的民风比较保守,女子而是不出家,外面的人都会戳着脊梁骨笑话你的,我想看她将来会这样。”

金敖愣了一下,“她多大了?”

“二十了。”

“哦,那是不小了。”

傅承安觉得这个话题跑远了,便立刻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老祖,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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