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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礼赞长生天(第1页)

部落的生活很单调,单调到能把李如风这样的穿越者逼得将学习新知识定性为一种娱乐,从而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学习热情。

李如风正在回忆自己这几天所学习的托斯卡纳方言,因为贝伦对这种语言也处于半生不熟的阶段,而且双方还得使用波斯语进行转译,所以学习起来困难重重。

其中的困难完全可以想象,贝伦。加尔塞斯的母语是卡斯蒂利亚语,而李如风的母语是汉语,双方现在使用波斯语互相交流,学习另一种语言。

不过好在无论是李如风还是贝伦在这个时代都算是脱产者,他们有足够的个人时间浪费在这种低效率的学习上。

李如风之所以选择优先学习托斯卡纳方言,只是因为那位已故的费尔南。费尔南德斯老先生随身携带了大量使用这种语言记录的书籍。

李如风太怀念阅读的乐趣了,在这个时代,这绝对是最奢侈,最高贵的娱乐方式,其带来的精神满足感,堪比在现代美国大学中,透中一个处女大学生所带来的满足感。

在部落这两年,尤其是老萨满死后,他做主的这段时间里,李如风积攒下的最大的财富,是十一本不同语言的书籍,数百张可以用来写字,材质不一,颜色不一的纸张。

在这个时代,书籍依然被视为贵重财产,比如老萨满留给自己的一本波斯语写作的《绿洲之颂》。

那是一本精美的羊皮抄本,金丝木木质书封,表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小羊皮,手感无与伦比。

书封两面的四角都有铜制包角,用于缝合书籍的棉线头被细心地隐藏在包裹书封的小羊皮之下,整本书看起来与其说是书籍,不如说是艺术品。

而从重量上来看,则更接近于武器,坚固的铜制包角可以轻易砸断骨头。

相比之下,另一本同样来自老萨满的遗物,用察合台语翻译的《突厥文-蔷薇园》就朴素了许多,封面是羊皮材质的,但绘制有彩色图案,其内里则是颜色有些发黄的纸制图书。

李如风无意探讨其内在的文学价值如何,以他对两种语言的了解程度,看书主要看个热闹,那些需要极高文学素养才能看见的文法转折,精神内核,都和他无缘。

但通过两本书材质,李如风能轻易发现其中所蕴含的技术进步,但它们终归都是手抄本。

而费尔南携带的那些来自托斯卡纳地区的书籍则不一样,它们全都是印刷体。

书籍的大小尺寸几乎相同,显然出版界已经有了潜在的行业规则,规范书籍大小。

其书籍封面依然采用了皮革封面来保护书籍,在四角处有明显加厚处理,彰显了书籍依然是一种需要保护的贵重物品。

用来承载文字本身的纸张,要比《突厥文-蔷薇园》的纸张质量好的多,厚度也更薄,杂质更少,而且那些文字是用油墨拓印上去的,字迹清晰,缺角和漏印很少。

书籍中磨损痕迹最大的那本,书名被翻译出来的意思是《十日谈》,一个让李如风有些激动的名字。

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本书有多了解,而是因为这本书是少数能让他在这片陌生土地上感到熟悉的东西。

前世,李如风还没无聊到去探索自己精神世界的程度,但这本书却总能在各种角落里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随着阳光再次从窗口投下阴影,代表着读书时间结束了,李如风揉了揉眼睛,走出帐篷看着巴特尔正在教导贝伦。加尔塞斯如何用牛马羊晒干的粪便维持火焰燃烧。

贝伦。加尔塞斯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拒绝,一些游牧民族的传统需要时间去适应,但它们之所以存在至今,就是因为大部分都是合理的。

兀儿浑见李如风离开了自己的帐篷才笑着凑了过来,有些讨好的问道:“上次蒙哥他们说的,大老爷要征兵的消息,准么?”

因为老萨满的原因,这个部落这些年得到了很多隐性福利,比如征兵,他们过去十年里只向万户提供了二十二个男人。

相比于部落的总人口,以及汗国所发动的战争,平均每年只有两个男人去打仗,简直就是象征性的征调。

而现在老萨满死了,汗国局势动荡不安,新萨满虽然是个有本事的,但声望和人脉这种东西,总归是比不上的。

这一次朵思忒万户要兴兵讨伐黑羊王朝的叛乱者,搞不好部落要出点血了。

因为李如风有意加强部落武装,部落里能被算作合格士兵的男人超过一百人,其中二十五人可以被视为脱产的职业士兵,他们不需要出去放牧,每天都在磨炼弓术,骑术,以及在骑行状态下快速整编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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