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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金凤凰与癞蛤蟆(第1页)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胡步云真就将胡大全给的剔骨刀装进书包里。说来奇怪,那些同学就跟长了透视眼一样,好像已经看见了胡步云藏在书包里的剔骨刀,没有一个人敢再骚扰胡步云。

他们看胡步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畏惧中带着巴结,但又不敢靠近。有几个胆子稍大点的同学,自觉把书包里零食和玩具拿出来,分享给胡步云,还说此后愿意跟着胡步云混,甘愿当胡步云的小弟。

胡步云心想,真是见了鬼了,难道父亲赐的这把剔骨刀是一把神刀?藏在书包里也能散发出神奇的威力?

胡步云不知道的是,父亲已经在昨天晚上去他的同学家挨家挨户串门,告诉同学们的父母,孩子们欺负胡步云的事,一律过往不究,既不要他们赔偿医药费,也不求补偿精神损失费,但以后要管好自家的孩子,不要乱来,他胡大全不是好欺负的,已经让儿子带上了一把刀,如果惹恼了他儿子,伤了人命,由他胡大全替儿子抵命。

胡大全当然知道,这把剔骨刀在儿子身上,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但它是儿子的胆,是为儿子壮胆,伴随儿子成长的神器。

在胡步云和父亲相依为命的那些年,他除了偶尔因为母亲的出走而怅然若失以外,并不觉得自已生活中缺少什么,反而觉得有父亲的守护,他特别有安全感。同样,胡大全也把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倾注到儿子身上,儿子虽然少言寡语,但绝顶聪明,从小学到高中,儿子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坚信,儿子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

至于他们父子之间有没有血缘关系,一点都不重要了。他们都认为,有父子的名分,就足够了。

胡家村里和胡步云差不多大的那帮孩子,也就是那些曾经合伙欺负他,后来又和他和平相处甚至成为他的小跟班的小学同学,有的读完小学就辍学了,有的读完初中没考上高中,只有极少几个混到高中毕业。他们或者在家务农,或者远离故土外出打工,各有各的生计。长大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再次疏远了胡步云,这倒不再是因为他们觉得胡步云好欺负了,而是他们突然发现,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被胡步云远远地甩在了身后,而且差距越来越远。他们突然发现,胡步云跟他们完全不是一类人了,他们只能靠挖泥刨土下苦力奔生活,而胡步云,注定将会远离胡家村,一飞冲天。看着胡步云,他们心中只剩下无奈和酸涩。

因为,那个夏天,胡步云考上了大学,而且是全国重点大学北川大学。

胡步云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这在胡家村是一件足以引起轰动的大事件,人们奔走相告,胡家村这个山窝窝里,终于飞出了一只金凤凰。乡政府为了表彰胡步云,给胡步云发了二百元奖金,乡长亲自将奖金送到胡步云手里。

二百元,现在看来微不足道,而在当年,对于贫困的胡家来说,完全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要知道,在省城上学,国家给大学生发了生活补助,家里每月要供给的生活只要四、五十元。就这每月几十元的生活费,也是胡大全和胡步云难以迈过去的坎。

父子俩同时去了省城,胡大全在北川大学附近租了间廉价的房子,平时靠拉板车挣钱,以供胡步云上学读书。

可是每次胡大全给儿子钱,都被拒绝。胡步云说他现在能够自已养活自已,再也不会需要家里的钱了,让胡大全把钱自已留着,吃好点,穿好点,日子过好点。这倒不是胡步云矫情,他的确是能自已养活自已的,每天去食堂勤工俭学,周末的时候去校外做家教,在学校不仅成绩优异,还加入了诗歌社团、篮球队、跆拳道协会,因为品学兼优,发展全面,大二的时候就入了党,每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他自已挣的钱,除了支付学费生活费,还略有结余。

胡步云在校外的家教工作,是系里的同学叶静娴介绍的。叶静娴的家本就在省城,父母在省财政厅工作,社会关系硬得很,她想给人介绍个家教的工作,是手拿把掐的事。她本想多给胡步云介绍几个学生,但胡步云谢绝了,他说只能带一个学生,带多了势必会在教学质量上打折扣,对不起家长付的工资。

叶静娴是中文系的系花,说是北川大学的校花也不为过。她是校园里的一道亮丽风景,她的美丽犹如初升的阳光,温暖而耀眼。她身姿曼妙,犹如风中轻舞的杨柳,每一步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她的眼睛清澈明亮,像是两颗璀璨的星星,闪烁着智慧与灵动的光芒。她的笑容,更是如同春天里的花朵,绽放得灿烂而迷人,让人一见倾心。

平日里追她的男生排着队,其中不乏世家子弟和公子哥儿,她谁也看不上,反倒是对乡下来的穷小子胡步云高看一眼。在学校,胡步云个子不是最高的,长相不是最帅的,才华不是最突出的,可把身高、长相、才华综合在一起,胡步云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他除了穷点儿,除了出身平凡一点儿,在他身上似乎很难挑出毛病来。于是乎,叶静娴看胡步云,越看越喜欢。

起初,胡步云对叶静娴保持敬而远之的心态,他知道自已的斤两,人家父母是省直部门的官员,自已父亲却是个拉板车的苦工,两个家庭的差距有着云泥之别。如果说叶静娴是高高在上的白天鹅,自已只能算是趴在泥地里的癞蛤蟆,天鹅肉癞蛤蟆想不想吃?肯定想吃,但是吃之前也得掂量掂量,嘴凑上去之前会不会导致天雷滚滚,从而被雷给劈死。胡步云给自已的评价是,一只有着自知之明的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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