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
卧室里,傅煦正在收拾书桌上的书本。
黎初小步过去,趁傅煦没留意,拖鞋踩了睬他的脚背。
傅煦低眸,“你踩我干嘛?”
“嘻嘻,就踩你。”黎初笑着回答,整个人已经钻进了被褥里。
傅煦去扯她的被褥,“小没良心的,逗我玩很开心么?”
“开心!”躲在被褥里的女孩道。
傅煦勾唇,“你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想踩怎么不多踩几下。”
黎初翻开被褥,还真就照着傅煦说得那样,穿上软绵绵的拖鞋,又多踩了几下他的脚背。
拖鞋是干净的,踩下去没印子。
黎初干脆去背包里拿出那根蓝色粉笔,在傅煦鞋子上画了一个爱心。
傅煦感觉恋爱中的小笨瓜,行为属实有点儿幼稚。
小动作一套接着一套的。
黎初画完爱心,又坐直身体去咬他衬衫衣袖挽至胳膊肘的结实手臂。
傅煦动了动手臂,“小野猫,你这牙齿无处安放啊。”
黎初满意地看了看傅煦手臂上的口红印以及淡淡的牙印。
傅煦神色慵懒,盯着那排牙印看了一瞬,“啧,生理性喜欢?动不动就想和我身体接触?”
黎初大方承认,“是呀。”
说着就抱住他的脖颈亲嘴。
傅煦一手紧紧搂住黎初的腰,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加深了嘴边的亲吻。
好一会儿,黎初推开傅煦,“不早啦,该睡觉了。”
“嗯。”傅煦尾音上挑,晃了晃留有牙印的手臂,“还想咬不?”
黎初笑出声,“你是不是有受虐体质?”
“没有,主要是你咬起来不疼。”傅煦轻笑,眉眼温和,“牙印都很淡。”
黎初表面嫌弃地推开他的手臂,“不咬。”
傅煦手臂靠近了她的红唇,语气吊儿郎当的,带着点儿欠揍的成分,“真不咬?多好的机会。”
黎初目光落在了他肌肉线条明显的手臂之上,她假模假样地又咬了一下,然后松开,“可以了。”
傅煦捏捏黎初的脸,“小笨瓜,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