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个奇怪的现象,改变了于勇的看法。
但凡陆天明催过的人家户,他再派人去要账,基本万无一失。
后来差人一打听。
原来是陆天明跟乡亲们做了个约定。
“再有人来找你们要钱,你们及时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要不到,自有人来要,逃不掉的。做为交易,以后替你们写信,我只收一文钱。”
这是陆天明的原话。
后来,便成了规矩。
于勇放的不是高利贷,不像驴打滚那样让人绝望。
他收的利息,甚至比钱庄还低,图个薄利多销。
所以,乡民们大多不会为难陆天明。
久而久之,替于勇催债的人越来越少。
同时,仇视陆天明的人却越来越多。
你一个人把钱要了,劳资们当真做那地痞无赖?
于勇不养废物,哪怕是巡检司的巡卒。
袍泽就只是袍泽,勾扯到利益,对不起,干多少事,拿多少钱,干不了事,滚蛋。
好在矛盾虽然大,但丢了差事的地痞们,大多不会在明面上欺负一个瘸子。
要搞事,多是阴着来。
推着车在小镇西面逛了一圈,陆天明又回到了黄土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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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张平死在这里,血迹干得像一滩黑狗血。
冲着血迹啐了一口,陆天明推车越过,敲响王婶家的大门。
“王婶,我要半头猪。”
王婶眼睛瞪得老大:“离年关还远,你买这么多做什么?”
“下个月我爹祭日,他爱吃腊肉。正好今年攒了点钱,提前做,给他多稍点,把这十五年欠的还上。”
王婶抹了抹眼睛:“天明,你爹在天有灵,一定会保佑你。”
从王婶家出来,陆天明把猪肉放在小车上,一瘸一拐往家推。
买猪肉把从女人身上剐来的碎银全花了。
陆天明不心疼,不义之财,从哪来,回哪去。
他只收一点利息和辛苦费。
接下来几天,半头猪的一半,放在架子上熏烟火。
另外一半,疏忽大意,臭了。
这天,陆天明正在院里盯着猪肉发愁。
嘭——!
院门突然被一脚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