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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第1页)

我紧赶慢赶,以为自己要稳居最后一名,谁知道到楼下只看见素面朝天的朗月,和妆造齐全的王歌还有周思睿。

“速度不错嘛。”话虽这么说,王歌还是从身后拿了粉饼给我:“阴影画重了,压一下。”

“哦。”我接过粉饼,刚打开就被吓了一跳,我这哪里是阴影,根本就是络腮胡。

在岛上习惯了巨大的镁光灯阵,也习惯为了防止被镁光灯和镜头一起吃掉妆容,所以下手总是比较狠,重回和镁光灯比只有led补光灯的环境,一时间还没完全适应。

我用粉扑努力扫了扫多余的阴影,让它处于日常妆和镁光灯下之间后,合上粉饼,正准备把粉饼还给王歌时,灵光一闪转向朗月:“你要铺个底妆不?”

然而当我真的转向她时,却又发现可能并无必要。

比起我这个偏白的中性皮,朗月是如假包换的冷白皮,并且不知是因为年龄小还是天生,又或者是从小跳舞的额外收获,在正常社交距离之下,甚至看不清朗月毛孔的:“算了,你不需要。”

我将粉饼还给了王歌,并叹了口气:“皮肤好就算了,可是为什么你的眉毛这么优秀啊。”

我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眉毛浓密的人,可是不管男女,眉毛茂密之人除了头发一般情况下也比较茂密之外,还会额外收获较重的体毛,朗月却是只有茂密的头发和眉毛,体毛不能说没有,但同样是不仔细看注意不到的程度。

在朗月身上,造物者多少事有些偏心了。

朗月听我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就,遗传我妈妈了。”

好的,我晚上就跟母上大人打电话控诉,她为何也是一位“无眉大仙”。

说话间人也到齐了,早上时间紧,纵使有人妆发齐全,但始终不如平时有专业化妆师和发型师在时来的精致。不过这倒也无伤大雅,毕竟我们依旧处于小团综的录制阶段。场记的板子上写着节目的名字《当我们住在一起》,听起来就是居家意味十足的节目,太精致反而显得不合适,反而是这种粗糙中带着精致,精致里又透着粗糙的氛围更适合这样一档居家类节目。

真人秀的奥义在于永远开着的摄影机,所以看人到齐也不需要打板,成城便开始“主持大局”。

“今天呢,是我最近最后一次来‘探班’了,”不上班果然令人开心,成城的声音里充满着快乐:“今天我们要选出未来九百多天f-star的队长,接下来一周半的时间,将由队长带领大家完成宿舍的装饰改造,规划大家的饮食起居,安排大家的日常训练。在这里我们要感谢‘集云’app对本节目的大力支持,购物上集云,感受云赶集。”

是的,我们居然有冠名赞助商,并且赞助商居然是‘集云’,要知道大型选秀节目开始之后,集云从来没有冠名或赞助过任何一档节目或者衍生节目或者出道团的大小综艺。

作为国内网购第一把交椅的集云不进行赞助自然不会是因为没人邀约,坊间传闻第一届节目时览网就接洽过集云,然而集云觉得自己名气比览网还要大,这个赞助费似乎并无必要,于是果断拒绝了。哪怕在第一季节目爆红之后,集云也没有表示过任何的暂时意图,也不知道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因为大品牌的傲慢。

所以当知道它是我们的冠名赞助时,我几乎是在内心惊呼,虽然无论是从网络讨论度还是从我本人的公共社交平台粉丝量上来看,我们这一季的节目的确是大获成功,可是当得知集云赞助后,我才终于敢下定结论,我们这一季的热度应当是超过了传说中后无来者的第一季。

当然这都是题外话。

选队长的规则十分简单,每人有两票,可以分别投给两个人,票数最高的人成为队长,次者为副队。

我是想选朗月当队长的,毕竟这半年来,朗月虽然话不多,可是“学生”无数,并且待人接物也十分妥帖,奈何她本人前一晚表示了自己并不想当队长,我也只能尊重她本人的意愿。

“当队长不?”比起我这里九转回肠地走内心戏,邢楚姚则直接许多,梗着头问我。

我忙摆手,我怎么当啦,队长总是要对舞台负责的。虽然我自认为进步斐然,但是在各位大神的对比之下,我确实无法承担起这一份重量。

“你好怂。”邢楚姚说我。

为了报仇,我只差恶狠狠在纸上写上“邢楚姚”三个大字。最后还是本着为我们自己负责的理念,笔锋一转,改成了王歌和周思睿。

王歌女团经验十分丰富,并且在透出要参加比赛的信息之前一直是dreamingx总队长的热门人选,选她管我们八个人可谓是杀鸡用牛刀;选周思睿则是因为她过人的组织能力,以及对资源的利用能力,跨年那晚她的行动就是很好的证明。

其实在写王歌名字的时候,我多少还是有点犹豫。过去几年当dreamingx顶梁柱般的人物悉数毕业之后,王歌被迫顶起了一片天。这片天她顶得好累,我私心想她在这三年里好好休息一下,重新做回那只天塌下来有人给顶着,什么都不用担心只需要完成好自己舞台的小鸽子。

“犹豫什么呢?”王歌看出了我的犹豫。

我干脆直接询问当事人意见:“你想当队长吗?”

“不抗拒。”她如是回答。

雏鸟总要起飞的,王歌或许已经做好了准备,于是我最终还是写下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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