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她还记得他!
兴奋激昂的情绪如一股暗流在体内涌上,好像每一根神经都紧绷着——碧荷还记得他!
他想走到女人面前,这怎么行?男人用高大有型的身躯遮住她,音色急促,“我上周四是哪样?”为什么他有种不安的感觉。
女人颦着眉疑惑的看着他,“就你生病晕倒那次啊,林致远你忘了?”
俊美的脸上怔了片刻后又发出哂笑,“我是有点忘了,这不是那天身子不舒服吗?”
“我那天是怎么样的?”他看着女人的俏脸,不经意地问出来,所以到底怎么回事?
“那时候的你跟今天差不多,不过…没那么黏着我。”碧荷缓缓道来。
林致远听懂她的潜台词没有?她要自由,不要像条狗一样一天天跟着她。
上周四?
他穿去了十八年后的异时空,按道理也是那个废物穿到他这边。
右手又开始抖动,薄唇一翕一合,“那后来呢?”
可别让他知道他的小鸟给人碰了,哪怕是不同平行世界的他,他也会想办法撕开空间维度的裂缝过去杀他——拿着枪。
“没有了,快要那个的时候突然晕在我身上,把我吓个半死。”女人看了看他,林致远不记得了?
碧荷又说,“那晚你喝了好多酒,还是bryon送你回来的,睡到两点才醒,下午在书房办公,晚上才开始黏着我,你忘啦?”
“是是,那晚喝的太厉害了,差点断片。”男人笑笑,伸手把她的碎发挽到耳后。
估计是废物要干坏事的时候就晕过去了,该说不说还真是废物,不过没碰他的梁碧荷就好,否则他不介意尝试一下杀死“自己”是一种什么体验。
他果真是个废物,大好机会都没下手,感谢他的愚蠢——难怪十八年后才想到要回来,碧荷对他冷漠也是他应得的。
才不像他,他果然是人生赢家么!爱情事业双丰收,小鸟还依人。
林致远把她揽入怀里,棱角分明的下巴放在碧荷头顶上摩挲,淡漠无情的俊颜撇向那个只有彼此知道对方存在的人——
男人嘴巴一张一合,神色戏谑, “小偷。”
原来不仅是个废物,还是个小偷。
梦蝶的林致远脸色乍青乍白,宛如一只被惹怒的雄狮,“我才不是小偷,你才是!”
嫉妒是一簇尖锐的芒,不一定能刺到别人,但一定会蛰到自己。
他才不是什么小偷,明明是眼前这个人喧宾夺主,把碧荷从他身边抢走了。
“把她还给我!”梦蝶的林致远怒吼,嫉妒的火焰四处点燃,想要疯狂和杀戮的心早已按耐不住。
把梁碧荷还给他,他才是应该是享有这一切的主人。
男人对此选择无视,捏捏她的手,起身牵着她往电梯走去,“碧荷,我们该回家了,孩子们也着急了。”
今天的梁碧荷很好说话,晚上的交公粮任务当然可以来点不一样的活动——夫妻么,玩点小情趣也不错。
他可是个生意人,费尽心思哄了她好几天了——不收点利息怎么行?
至于那个小偷?
是梦,终将会醒的。
偷来的幸福,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