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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临安市,夏夜雷雨阵阵,电光激荡于空,似有毁天灭地之威。

“芙蓉院”小区作为整个临安市最富有的几个聚集地之一,整个小区依山而建,环水而生,有百木相傍,常年鸟语花香。

一道紫墨色的闪电突然闪过,击打在湖水之中,只见水花炸起,偌大的湖面既然通体发紫。湖底一少年被绑在一块巨石之上,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而那道闪电也正不偏不倚的落在少年脖子上的一条毛笔状的挂坠之上。

瞬间一道道古老的符纹将少年包裹起来,而那绑住他的麻绳也化为粉尘。

“本圣终于重生了吗?”

那死去多时的少年突然有了意识

“原来如此,这少年身上既然有我的法宝——“神来”,而这天雷又正好将封印解开了,本圣的神识又机缘巧合的借着这少年的身体重生了“

王逸作为上古修仙大能,以笔墨入圣境,离仙境也只有一步之遥,而正是这一步之遥,要了他的命。凡人修仙必要渡劫,否则终究只能止步于圣境,入不得仙境。王逸虽是天才,三十年的时间便入了圣境,但终究止于这一步。

为寻得笔墨之大道,他入雷池而引天劫,但终究失败。

“这少年也叫王逸,倒是跟本圣同名,而且身上竟然有我的法宝“

王逸游上岸边,将这具身体的记忆读取一遍:“这可怜的家伙竟然是被人绑在石头上推入湖中淹死的,亏你身上还有本圣的法宝,却这般无用,落得如此下场”

死去的王逸是个十足的寄生虫,要背景没背景,要能力没能力,除了长相能上的了台面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就是这么一个被众人说成是“极品脓包”的他却娶得了“商业才女”苏遥雪。

苏遥雪所在的苏家本是三流家族,在临安市也上不得大台面,苏家之所以能在“芙蓉院”有一席之地,倒全凭了这苏遥雪几年来的努力,在苏遥雪的努力下,苏家即将破产的产业在短时间内连续增倍营利。

苏遥雪不仅有着一身的商业本领,而且长的是清水芙蓉、雪中寒梅。可就是这么一位让临安多少男人惦记着的存在,却在半年前突然宣布跟一个叫王逸的无名小子结婚了。

所以王逸一时间成了苏遥雪追求者的眼中钉,皆欲除之而后快,但这是一个法治社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去杀人的事倒也没有几个人能做的出来,大家也都只是些气愤言语。然而就在今晚,崔家少爷崔浩宇竟然破天荒的将王逸约了出来,说是庆祝他抱得了美人归。

王逸一个山里来的穷小子,没见过什么世面,哪想那么多,便兴然应允,之后的事他由于醉死过去,便完全断片了。

“罢了,小子,你且安心去吧,你留下来的这身皮骨与脑海中的怨念,本圣都替你接下了,自此,你将不再是那个能随意被人欺侮的废物“

“从此以后,你我一体,你便是我,我便是你,那些践踏欺侮过你的,我定当千百倍的替你讨回,那些有恩于你的,我也会护他们周全,那些你做不到的事,我也会替你完成”

王逸将湿透了的衣服整理了一番,目光望向天空,雷电已止,柳月方出,这是他对这具身体的承诺。

“说是这么说,可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修炼,这小子的根骨也是差到了极点”

王逸方才仔细的感受了一番,自己的神识虽然借助这幅身体得以重生,可是他那身惊天动地的修为却没了,而且这地方灵气少的可怜,这小子的根骨又这么差,想到这里,王逸心中竟生起一股无力之感。

“还好,我前世所用的法宝还在”

王逸将脖子上的吊坠取了下来,细细抚摸,眼神中有一丝怀念:“老朋友,这么多年了还好吧”

这吊坠名为神来,是王逸前世的一支毛笔,只不过此笔用天外玉骨打造,内部又有极为精密的法阵与符篆加持,可大可小,随意变幻。王逸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于一位上古大能仓颉的墓中所得。

叹了气,收了神,王逸注入一丝神识于神来之中,随即便见原来只有小指般大小的笔状玉坠突然变成一支玉质毛笔,笔身上古老的符纹泛着淡淡青光悬于空中,随即整支笔都化为一缕青色隐于王逸眉心。

上一世的王逸处于地球的另一个位面,那是一个修仙者的世界,修仙法门众多,万物皆可入道,如仙剑宗便是以剑入道、长留山则是以气入道、仙音宗以音修仙等等。而王逸却不入主流,偏偏自创以笔墨入道,且修得金身,入得圣境。

笔墨之道,虽有痕迹,但最为难测,干湿浓淡自有变化。握、运、顿、抖、提、悬间龙飞凤舞却杀人于千里。顺、转、起、回、落、逆,挥笔夺人魂魄。

这十二字是王逸自创的功法《笔阵图》,一字一招,招招皆有毁天灭地之威。

在王逸上一世的修炼中共有七个境界,分别为炼气、玄天、结丹、元婴、神识、化虚、入圣。而入圣后便是传说中的金仙境,只是他在的那个世界,几千年以来已经无人修到金仙境。而上一世的他也只是止步于入圣境,肉身成圣在那个世界已是无敌般的存在,只是王逸要寻求笔墨大道,必入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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