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才是对付秦国的主要力量。只是赵雍的一意孤行,导致了他麾下的精英被斩杀了九万,实力大损。没有个三五年是别想复原了。
春秋战国时代的魏国。战国初期,秦国被吴起击败。
不过,在经历了马陵一役之后,所有人都明白了。魏国从此一蹶不振,从鼎盛时期走向衰落。渐渐的没落了。
韩国:世界上最小的国家。申不害改革以来,天下大乱,天下大乱。
可是韩宜阳之地,却是秦国的必经之地,从函谷关到中原,乃是一座重要的要塞。
在这段时间里,一个一个地进行剖析。只有齐国才有实力向秦国发起进攻。
在春秋时期,决定胜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天时、地利、人和、兵源。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士兵的勇猛,才是最重要的。
齐齐的制服,装备都很好。然而,这只是表象,并没有什么卵用。他们经常扔下他们的枪逃走了。
齐国士兵因为频繁地逃走,成为了敌人们嘲笑的对象。
齐人是个有钱人,他喜欢听歌,也喜欢赌博,还喜欢斗鸡。如此一来,齐国内的百姓,才能过得如此舒适。
齐军之所以能在桂岭和马岭两次战役中打败了强大的魏国,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孙膑的运筹帷幄。
嬴荡心中一动,道:“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生而为之,死而为之’吧。”
一个国度,如果一直过着舒适的日子,那么,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了。到时候,整个王国都会慢慢的衰落下去。很有可能,会被灭族。
秦国初封为诸侯时,戎狄占据了原来的领土。是一个天天面临强大敌人的小国。
以嬴氏先祖为首的,是一群古老的秦人。用鲜血和火焰,一次又一次的战斗,将戎狄驱逐出去。
这是一个典型的担忧出生。
就像这次,赵人联起齐国,共同进攻代、中山两国。
常遇春的伏击,轻而易举地斩杀了八千人。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击败了齐国的军队。
这是孙膑的死讯。很容易就能看出齐国士兵的真正实力。
另一边。
代郡,赵国。代县南门,只见常遇春提着一柄八丈长的大刀,全身都是鲜血。他站在城墙上,向远处看去。
“大王,赵王派出了一名宗亲军赵成,率两万人。我们昨天就把军队调往代县,离我们只有三十多公里的地方。”
“如果不是常统领,我们只需要五天时间,就能完成任务。又在赵军之前,把齐军打得溃不成军。”
“代郡城。丢不了!”一袭黑甲的统领歇说道。他的头顶上,带着一顶王冠,他的腰上,挂着一把青色的长刀。与常遇春并肩而立。
“齐军,连一招都接不住。”
常遇春冷冷一笑,目光中满是不屑。
常遇春在此战中,敢于分散兵力。代县方面,他留了两千秦军在这里防守,而自已则率领了八千人,率先发动了进攻。他们在峡谷中布下陷阱,用巨石和圆木将入口封死。
居高临下,由两翼齐射。这是一场压倒性的胜利。无一伤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延迟。
另外,他还斩杀了三千多名俘虏。这也是无奈之举,他可没有这么多的粮食。
而且,他还怕赵王趁虚而入。于是,常遇春索性将计就计。凡是投降的,一律斩尽杀绝。
“派遣大军,前往城中的世家和商人,调集粮食。”
常遇春脸色一寒,冷冷地道:“若有人不肯,就说他已向赵军投降,谋反秦国,那就死定了。诛九族!”
你听见了吗,都尉。迟疑了一下,躬身道:“诺!”
毕竟,他可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他不仅爱杀人,还爱杀人!
这也是为什么嬴荡会选择他的原因。让他带一万精锐,驻守在代郡。
常遇春的态度十分坚决,于是刀光剑影,刀光剑影。城内的权贵和商人们,都很不愿意交出自已的粮食。
这一次收获的粮食,达到九万石,足以支撑一支十万大军。撑半年。
三天之后,赵军在城中毫无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