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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约翰伯爵 他应该去维也纳(第2页)

王轩刚刚好都有。

此时此刻,在两人身边有一个来自英吉利的白人,约翰。

伯爵。

祖上荣光,他从小就继承了十辈子花不完的财富。

这也导致,约翰本人也没有奋斗想法,大学毕业后,就周游列国,醉生梦死。

这一次来到了湾湾,碰巧听说有一位华语音乐世界中,最卖唱歌手要举办演唱会。

特意,来凑凑热闹,长长见识。

刚开始,他只是看个热闹,觉得这个歌手很帅,以及歌曲确实东方美。

除此之外,他也没什么特殊想法。

当来到这首《victory》的时候,他感觉灵魂被洗礼。

个中滋味,用他不太丰富的词汇,形容不来。

只是朦胧中,产生了一种冲动。

他想去到《指环王》的世界,他想出征,砍砍砍。

真爽啊。

时间来到3分45秒,歌曲节奏再变。

台上,王轩哼唱,加入了后台合唱,又与鼓声、钢琴等乐器配合起来。

台下,约翰的幻想不仅没停下,反而更加深入。

这一次像是越挫越勇,他向上奋发着,决定冲上云霄,一决胜负。

合唱的声音,就像是是四周帮他助阵的士兵,陪他冲锋陷阵。

5分20秒,十段节奏的音乐结束,而约翰也睁开眼,回到了现实。

“aazg!”

他目光投向舞台中央,一边惊呼,一边起立鼓掌。

难以置信。

他竟然在这里,听到了这么一首史诗级音乐。

这难道就是中!国五千年历史吗?

震撼,与《指环王》一样的震撼。

同时,他心中有一个大大的不满足。

演唱会的形式,小巨蛋的舞台,与这首歌并不相符,他想要把这首歌运作到维也纳、布里奇沃特音乐厅。

不用怀疑一位英吉利传统伯爵的关系网,约翰自信能做到。

但问题是,他与台上这位叫王疯狂,或者王轩的歌手素不相识,该如何邀请?

难道用钱?

过于庸俗了!

这可是音乐圈,音乐厅的事情,高雅。

就在他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其他人也与他的评价很相似。

短短的五分二十秒,无疑是一场听觉盛宴。

全场起立,鼓掌时场长达两分半。

前排李总盛、罗达佑、周结伦等一众专业人士,也不例外。

他们倒不是觉得这首歌如何震撼,主要是王轩的天赋,让他们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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