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丁穗应了一声。
然后刘隽生带路,朝着不远处的那栋宿舍楼走去,丁穗紧随其后,认真的跟着他的脚步,心里则是对他不可抑制的敬重。
若说上次见刘隽生只是无意中的邂逅,那么今天来见刘隽生,则对刘隽生其人的情况了解不少。
年纪轻轻,就成了医术不错的中医医者,并且深受医院领导的器重,让他一个人串了好几个科室。
而且他虽然是中医,却在抢救重症病人上面很有一套,医术上面丝毫不逊色西医。
最要命的是他还这样的年轻!二十出头啊!
年纪轻轻就这般厉害了,假以时日,那不得成为国之栋梁,国之重器!
对于刘隽生其人的了解越多,丁穗心里对刘隽生的敬佩之情就越浓。
这个年轻人,真的是太厉害,太了不起了!
不多时,就到了刘隽生宿舍的门外。
刘隽生从裤兜里掏出钥匙来,开了宿舍的门,然后伸手到宿舍门口的墙壁上摸了摸,摸到根线绳扯了一下,随着“咔哒”一声响,房间里面的灯泡亮了起来。
有了亮光,丁穗便能将眼前这个宿舍房间里面的摆设看个清楚。
其实这个房间里面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个老式的衣柜,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床上的被子叠得非常整齐,书桌的桌面也收拾的很是齐整,至于房间里面的地面不必说,自然也是拖得一干二净。
“包给我。”刘隽生这会儿已经站到衣柜旁边,朝着丁穗看了一眼道。
丁穗下意识的取了包,准备将包递给他,可是在递出去的一瞬间想起来什么,忙收回了手,打开包,将包里的两株人参拿了出来,交给了刘隽生。
她包里面除了两株人参之外还装着娘今天早上给她准备的干粮。
本来乡下人出门之前带点干粮在身上也不算什么,可是此刻站在刘隽生的这间无比整洁的宿舍里,名对着刘隽生这么一个清隽斯文秀雅的高材生,丁穗突然就觉得自己包里的那几块已经捂馊的干粮很有些上不得台面。
麦收时节的天气,已经交上了夏天,中午的时候气温足有三十多度,坐在客运车灰尘大,也不敢将包敞着,再加上这几块饼早上天不亮就做好了,眼下捂了这么一整天,可不就有些馊了么。
可乡下人爱惜粮食,捂馊了的食物只要不是馊太很,照常吃。
原本这些事情对于在山坳子村里长大的丁穗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此刻面对着刘隽生,丁穗突然就窘得不行。
好在刘隽生累了一整天,只想快点放好了人参去食堂吃饭,也没留意丁穗的表情。
他将人参锁进了衣柜之后,又从书桌的抽屉里拿了钱和饭票,之后招呼丁穗:“走了,吃饭去。”
丁穗忙说:“你去吃吧,我在楼下等你就好,我自己带了干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