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罗离开前,他对余贤说:
“查尔斯,你对电子音乐的想法非常前卫,我以前从未想过还能这样。”
实际上,他的意思是,现在或者是以前的电子音乐就是电子音乐,字面意思。
舞曲自然是动次打次的节奏,流行电子音乐的电子音效也是主体。
与舞曲的区别在于使用的音效和节奏不同。
但余贤的新颖之处在于他的融合。
例如,他曾将摇滚与电子音乐结合。
这次,他又将80年代的R&BSOUL,即各种黑人流行音乐与电子音乐结合。
这让保罗对余贤刮目相看。
当然,类似的融合并非没有,但像余贤这样构思巧妙且成品出色的,余贤确实是第一个。
面对这样的评价,余贤只能表示。。。。。。
他哪里有什么想法,他只是记得大概的伴奏,而且真正厉害的是眼前的保罗·凡戴克,因为他只是提出了想法,没想到保罗竟然几乎复制出了上一世他所听到的《Starboy》的感觉。
但他现在只能装作这些想法都是自己的!
“保罗,这只是我的灵光一现,在电子音乐领域,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不,查尔斯,有时候灵光一现比努力更重要,尤其是在音乐领域。希望我们还有机会合作。”
“当然,有机会一定合作。”
此时,伊文在一旁显得不耐烦。
因为这次他的参与感很低,但他不得不承认,《Starboy》的伴奏确实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让他感到惊讶。
然后他感叹,查尔斯不愧是查尔斯,天才般的想法。
但是吧,他认为两人互相夸赞太过无聊,于是提议:“嘿嘿嘿,两位,说话很无趣,我建议我们现在去喝一杯!”
余贤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当然,如果是伊文单独约他,他肯定不会去,但这次还有保罗。
而且,余贤想到其他制作伴奏的乐手和录音师最近都很辛苦,于是他说:“可以,但我有一个提议,把所有人都叫上吧,我请客。”
伊文一听这个就激动了。
“哇哦!很棒的主意,我现在就去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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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贤看了看保罗。
“是的,伊文说的没错,很棒的主意。”其实保罗也想出去玩一玩。
“那就太棒了,我知道一家很棒的酒吧,你们先等一会儿,我现在就去叫人。”
然后伊文就风风火火地上了楼。
余贤和保罗对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