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他了!”
——《红与黑》
伦敦舰队街,《英国佬》编辑部。
大仲马将自己窝在舒适的沙发椅里,舒服的坐在壁炉边烤着火。
如果是平常时候,他肯定会开口抱怨这个飘着小雨、雾蒙蒙的伦敦冬季。
但是今天他的注意力却全部被手头这本从巴黎寄来的稿件吸引了。
作为一名具备高超文学欣赏能力的剧作家,大仲马向来瞧不上那些二三流作品。
至于文学艺术之都的巴黎,那里每年都能翻出不少新鲜出炉的和剧本,而能够入他法眼的却没有几本。
但是这本名为《红与黑》的却让大仲马生出了不少惭愧之情。
从公正的角度来说,大仲马认为迄今为止他还没有创作出任何一本能够与《红与黑》相媲美的作品。
甚至于,他对这本《红与黑》的喜爱还要超过各位巴黎第二文社成员从法国一同给他寄来的雨果新作——《巴黎圣母院》。
更糟糕的是,不论是《红与黑》还是《巴黎圣母院》都令大仲马深感自惭形秽。
这样的感情直接冲垮了近一年来他因创作《基督山伯爵》而建立起的骄傲心理防线。
法国胖子把稿子往脸上一拍,既羡慕又嫉妒的大声叫嚷着:“亚历山大,瞧瞧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垃圾!这才是,这才是文学!被维克托击败我可以容忍,但是这个司汤达先生又是从哪里蹦出来的?他能写出这种水平的作品,之前怎么会完全没有什么名气呢?”
而在他止不住大声抱怨的时候,在他身后腿都蹲麻了的红魔鬼则忍不住开口道:“该死!这本实在精彩!”
为了表达自己对这部作品的喜爱,记忆力颇强的阿加雷斯甚至复诵起了中的章节:“他的两颊红红的,低头看着地。小伙子有十八九岁,外表相当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却很清秀,鼻子挺尖,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沉静的时候,显得深思好学,热情似火,此刻却是一副怨愤幽深的表情。”
红魔鬼品味着这段对于《红与黑》主人公于连的描写,就像是想起了什么陈年旧事,他津津乐道的呲着尖牙笑道。
“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一心希望出人头地,但却无奈从军无门,最终选择了教会的道路。机缘巧合之下被市长看中,成了家庭教师,再之后做了侯爵的秘书,从而一路飞黄腾达,但是最后却……呵呵……”
红魔鬼说到这里,便没有继续说下去了。
因为他闪烁着红光的眼睛透过门板看到,刚刚结束了苏格兰场工作的黑斯廷斯先生已经面无表情的走到了门外。
虽然阿加雷斯没有专门分析某个人类的兴趣,但是与亚瑟相处了这么久,他还是能从亚瑟的眉眼之间看出自己的这位小客户很不高兴、很不开心。
对于亚瑟来说,这便是他怨愤幽深的表情。
对此,红魔鬼不想多言,他只是往沙发一瘫,轻松写意的开始复诵起了《红与黑》的章节。
“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低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便会做出不太理智的事情。对于所谓的上流社会,他感到的只有仇恨和厌恶,因为这个上流社会实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咔哒。
亚瑟推开编辑室的大门,刚刚摘下帽子便看见窝在沙发椅上躺尸的大仲马和阿加雷斯。
紧接着,他又扭头朝丁尼生的座位看去,只可惜,这位不列颠诗坛的后起之秀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捧着一份稿件,就连握着稿子的手都在发抖,甚至嘴唇也青白了,泪水也止不住扑簌扑簌的往下流,他抬起袖子想要擦干泪水,但是每抹一次只会让他脸上的泪更多。
亚瑟本以为今天自己的心情就够差的了,但没想到编辑部里还有两个比他更胜一筹的,这属实是出乎他的预料。
不过和大仲马比起来,丁尼生的情况显然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