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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1章 红漆棺(第1页)

按道理说,不管是谁下楼,看见有亲嘴的,也都得赶紧躲着走吧?我和罗小湘都是这么想的,她这一亲为了逼真,好险没把我的嘴嘬秃噜皮,可偏偏这个下楼的人的脚步声愣是给停住了,似乎就站在了原地默默的看着我们的表演。你娘,你特么见证演员的诞生呢?还不快滚?再不滚老子的嘴非秃噜皮了不可,你给买润唇膏啊。可那个人就是不走,我感觉这个淡定劲儿,给他点瓜子能嗑起来。罗小湘在一个吃瓜群众面前亲了我半天,难免也是觉得自己吃亏,一手捂住了我的嘴,回头就怒气冲冲的瞪了过去:“没见过人kiss啊?”我趁着这个功夫,就偏头去瞅这个吃瓜群众是谁,结果一瞅我也很尴尬,这特么不是死鱼眼嘛?难怪看的这么津津有味的。死鱼眼望着我们,微微一笑,举起了手上的手机,屏幕里面把我们的照片拍的还很文艺:“不好意思,这个男的我认识,是个有妇之夫,是不是欺骗你的感情了?美女,我就是好心想劝你一句,珍爱生命,远离渣男,不然原配找上门来,怕你是要吃亏。”罗小湘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的,似乎也是在权衡利弊——毕竟这金蚕丝就挂在这里,我要是嚷起来,她可干不过两个男的,索性来了个就坡下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干净了金蚕丝,抬起手就在我脸上脆生生的打了一巴掌:“你这个骗子!”接着,蹬着脚底下的高跟鞋,哒哒哒的就走了。“你特么是真会破坏气氛。”我瞅着死鱼眼,摸摸脸:“这个时候你又出来了,我寻思得请个公主啥的把你给吻醒呢!除了坏老子的好事儿,你特么还能干什么?”“好事儿?”陆恒川两手插在裤袋里,以一种特别高雅的姿态从楼梯上冲着我走下来:“那个女人,夫妻宫一片黑,福德宫带青气,眼白泛黄,平时见钱眼开,但对你,只怕不要钱,要命。她干的就是坑男人的这个营生,你看得出来,还往上撞?”“废话,”我翻了个白眼:“兰花门的不坑男人,还能坑你娘?”“我娘早死了,”陆恒川漠然说道:“坑不上。”“就你懂得多。”我瞪了他一眼:“差点就打听出来她们想干什么了,你就来当搅屎棍,你特么屎壳郎转世的。”“是啊,就是为了你嘛,”陆恒川接着就说道:“那个女人想干什么?”这意思说老子是屎?我也懒得跟他对骂,就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陆恒川沉吟了一下,眼神就落在了我脸上。我让他那个眼神看的发毛:“看你娘,没见过帅哥还是咋?”“你知道乌嘴狗吗?”陆恒川没头没尾的来了这么一句。乌嘴狗是说家养狗嘴边的毛是一圈黑色,这样的狗既爱叫唤又爱偷嘴,村里人都不爱养:“你啥意思?”“你好像一个乌嘴狗。”陆恒川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偷吃东西不擦嘴。”我一愣,回头看到了楼梯间里的镜子上,我嘴角满是红色的唇膏痕迹,乱七八糟的跟没卸妆的小丑似得,赶紧抬手就擦:“去你妈的。”老子可没有偷嘴,是那个女人,自己送上门来的。“外八门来的这么整齐,”说话间,陆恒川已经一手扶在了窗台上往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熟人?”“不知道。”我也跟着他的视线扫了下去:“情况跟阴阳门的,说的可不太一样。”上次遇上了千门白胡子老头儿的时候,北派看意思是代表了阴阳门,当仁不让的要争当老大,可实际上,我看保不齐这阴阳门和盗门,都被人当出头鸟先放出来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知道谁拿着谁当枪使呢。“这个新蛊神挺有来头嘛。”陆恒川接着说道:“你看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答道:“是个挺有意思的人。”站得高看得远,一大帮人围着唐本初听他说书,唐本初不遗余力,口沫横飞,屁股则懒洋洋的在旁边趴着,这个时候,还有好多人的眼光,有意无意,都围绕着唐本初。我们不知不觉,不也当上了那个出头鸟了吗?正这个时候,唐本初吹牛逼吹的口干,咽了一下口水,一个吃瓜群众献殷勤,拿了一杯茶就给唐本初端过去了。唐本初完全忘了不能喝茶的忌讳,道了个谢,拿起来就要喝,结果那杯子刚到了手上,本来烂泥似得屁股猛地跟通了电似得,一狗爪子下去,就把唐本初手里的茶杯打到了地下,摔了个稀烂。周围的吃瓜群众一开始就知道屁股厉害,还以为屁股要发飙,吓得都给躲远了,唐本初瞅着满地的茶水,这才想起来了那个忌讳,猛地拍了一下脑门,就跟屁股道谢,屁股对着唐本初的牛仔裤口袋就使了个眼色,唐本初会意,拿出了王中王就给屁股剥上了一根,屁股半闭着眼睛,得意洋洋的吃上了。屁股就是屁股,贼靠谱。我看到了有几个蛊民的脸色,微微一变。那几个人,想必就是在茶水里给唐本初下蛊的了。我照着他们看过去,倒是没看见刚才那个小孩儿。刚才的罗小湘倒是急匆匆的跑过来了,到了之前在大桌子前面跟几个男人说笑的兰花门女人面前,窃窃私语了几句。那个兰花门女人听了,倒是十分淡定,只是有意无意的,往我和陆恒川这里看了一眼。那个女人也很有风韵,论相貌,罗小湘更好看,但是那个女人怎么说呢,有一种气场,让我觉得她的地位可能比罗小湘高,而且,她有一种很奇特的风韵,人淡如菊,却异样的抓人眼球的那种……噫,看见她,似乎有点杜海棠的影子。说起来,我也老长时间没见到杜海棠了,也不知道杜海棠最近怎么样了,跟胖先生两个修成正果了没有——虽然说迟来的玫瑰或胡闹,也比一潭死水一辈子强。而这个时候,我瞧见了一个人,忙用胳膊肘顶了陆恒川一下,跟他使了个眼色:“你看。”陆恒川顺着我的眼神看过去,也看见那个穿“adibas”的盗门手艺人了,他记性当然是比唐本初好的:“昨天那个贼?”我点了点头:“咱们跟上去,看看他到底要一个什么目标。”陆恒川一直看热闹不怕火大,跟着我就追过去了。别说,这盗门的人逃惯了,腿脚特别灵便,要不是我有三脚鸟的能耐,我特么都追不上——这不,不长时间,陆恒川都有点气喘吁吁。那个贼从另一侧楼梯,上了顶楼——新任蛊神的房间。跟年轻姑娘说给我们的一样,蛊神的房间跟个鸟窝一样,高高悬空,没有梯子进不去,好像童话之中莴苣公主住的塔楼,可惜塔楼里没人把长辫子垂下来给人当梯子。要不说盗门的有办法呢,他四下里看看,没看见人,急急慌慌的两手两脚攀在了木板子上,跟个壁虎似得,硬是给“爬”上去了。估计他是早有准备,用了某种攀援工具,很快就打开了那一扇门,隐然钻了进去。就在他开门的这个瞬间,我和陆恒川通过门缝,也看到了那个房间里面,确实是停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只是,那个东西说是轿子,倒不如说,更像是个——红漆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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