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都漂了十来年,每天看到的都是行色匆匆,川流不息,这里就像一个钢筋铁泥的丛林,只有生存,没有生活。
我们来到云城一晃已经半年了,它就像周疏桐唱得民谣,节奏慢得恰到好处,推开门就能看到雪山,在这里似乎永远都不用为了生存疲于奔命。
我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周疏桐放下吉他,林菲菲立刻开始玩命鼓掌,目光璀璨发无言夺目:
“哇塞!唱得太好听了,你在直播间,完全可以唱唱歌,就有大一堆粉丝给你打赏。”
周疏桐吐了吐舌头,“我就算了吧!我只是喜欢唱歌而已。”
说完,她目光落在我脸上,唇角微微上扬:
“余斌,我看你挺陶醉啊!现在是不是特别喜欢云城这里的生活啊?”
我讪笑了几声,感慨道:
“是啊!我现在觉得,其实离开大城市,来到小城市生活也挺好的。”
林菲菲和周疏桐对视了一眼,后者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我还以为你会很想念大都的生活?毕竟咱们都在大都待了那么多年,相比较而言,大都更繁华……”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可我更喜欢这里的慵懒和从容。
沉默了几秒,我笑了笑:
“我觉得还是看个人的感受,就像坐一百万的车,其实和坐十万的车没什么太大区别,反正都是车,代步工具而已,就是再有钱,我也只有一个屁股,你知道这个比喻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你没坐过一百万的车。”
周疏桐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她眉毛轻轻挑起,如同两道月牙。
“……”
我仔细品了品她的话,竟然无法反驳。
周疏桐看我目瞪口呆,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芒,就像夜空中的星星,忽明忽暗:
“难得余斌居然也有无言以对的时候啊……哈哈哈……”
林菲菲冲我呲了呲牙,顾盼神飞:
“哼!终于也有你余斌说不过的人了。”
我虽然哑口无言,可能看到她俩笑得花枝乱颤,我吃点儿亏也不算什么。
林菲菲跟着周疏桐包了一上午的粽子,满载而归,周疏桐包得粽子,让林菲菲赞不绝口。
“哎……还是人家周疏桐心灵手巧,你看人家包得粽子,再看看我包的,老公,你现在有没有一丝丝的后悔?”
我嘴角浮起一丝苦涩,摸了摸她的头,轻笑道:
“当然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