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雷蒙德的浑身上下都散发了一种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气息。
雷蒙德一走,孟业就告诉了Ella。
Ella嗯了一声,“知道了。”
但在孟业刚想转身出去的时候,她又喊住了他,“等会。”
“凌总,怎么了?”
Ella想了想,抬起头看着他,道:“你让阿鹤去看看,雷蒙德是不是真的走了,万一他没走,在守株待兔的话,我一会出去就被他逮着。”
她可不想见他。
孟业:“这应该不会吧?”
他虽然没见过雷蒙德,但是他听过此人的名字,雷家现在地当家人,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但这种人,应该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
Ella道:“不管他会不会,总之提防一些总是好的。”
孟业:“好,我这就去跟阿鹤说。”
十分钟后。
孟业便回来了。
他进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凌总,你还真的是料事如神啊,雷蒙德果真没走。”
Ella一点也没感到意外。
“那凌总,一会你下班怎么办?”孟业问。
Ella道:“一会去给我找一套比较普通的衣服来就行。”
“还有,让阿鹤找一辆比较老旧的车来,然后停在停车场就行了。”
孟业虽然不解,但还是转身出去准备了。
……
晚上七点。
雷蒙德的车一直守在HL公司的大门外的路边上,足足等了两三个小时。
“雷少,这贺兰小姐不会是已经走了吧?”助理看向他,说道:“我们都等了这么久,也不见她出来。”
“雷少,需要我去问问吗?”
雷蒙德睁开眼睛,偏过头,透过车窗看向了HL的大门。
他勾了勾唇角,道:“看来是我低估她了,不用了,我们回去吧。”
原本,他还想来个守株待兔的,可惜兔子有点狡猾,已经跑了。
这么看来,贺兰凌霜确实还挺有趣的。
她也是第一个拒绝见他的女人。
助理应道:“好的。”
在半个小时前,Ella就已经离开了公司。
她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夜公馆。
夜公馆是夜九卿在F国的住所,这里一般人进不来,因为公馆周围都有人把守。
Ella之前也来过好几次这个地方,她的车子刚驶入公馆附近,就被人拦下了。
不是因为他们不认识她,而是她开的车太过于破旧了,他们以为是外人。
当她把车窗降下来的时候,为首拦着她的人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