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笔趣阁>边缘岁月百科 > 第197章 明辉分社的丁小川(第2页)

第197章 明辉分社的丁小川(第2页)

“你等一下。”丁小川拿起手机。

“覃军,现在班子里的人都在吗?”丁小川问。

“正好今天都在。正在开会。”覃军说。

“那行,我发个资料给你。你们会上先了解一下。一个小时后我和苏总到分社。”丁小川放下电话,苏易已经把策划案的电子版发到了丁小川的手机上。

接下来,丁小川和苏易商量了一些具体操作方案。

两人走出蜀江宾馆,苏易拿出自己的烟盒。

“烟都这么高级了吗?”丁小川有点好奇的看着苏易的烟盒。

“尝尝?”苏易推出一支烟。

丁小川把烟抽出来,看了看,却没看到任何标志。“什么烟?特供?”

“自己买烟丝做的。一包成本两元。”苏易自己也点上一支。

丁小川看着苏易,点上,深吸一口。“味道不错。”

两人向停车场走去。

“你车停哪的?”丁小川走近自己的大切诺基。

“我现在没车。”苏易坦然地说。

虽然丁小川从苏易的短视频和一些传言中知道苏易的情况,但没想到,苏易现在居然连车都没有。

丁小川皱了一下眉头:“上车。”

“小苏,我自己有大概一百万。给家留点。你先拿五十万去应急。”

“用不着。丁哥,我缺钱,但朋友的钱解决不了问题。我需要机会。”

“小苏,昨天我也给覃军通过电话,他自己也可以拿出二十万。你先买个车,做事也需要。”丁小川想,现在连车都没有,解决不了大问题,先解决交通问题也好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丁哥,我现在限高,在债务没清偿的情况下买车,那是会坐牢的。”苏易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为什么?欠钱不犯法吧?”丁小川不知道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种限制。因为这最多是民事纠纷。难道法律改了?

“只是欠钱,不犯法。但法院如果进入执行程序,在不履行生效的执行令要求的偿还义务,却进行非生活必要的消费,那就犯法了。罪名是拒执罪。”苏易依然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小苏,说真的。没想到你的内心如此强大。”丁小川右手竖起一个大拇指。

“不强大就不用承受了吗?就像人得了病,不管是否坚强,痛苦都不不会减少半分。”

“小苏,明辉将调动一切资源,为你助阵。”

“丁哥,我更希望这次明辉能从单纯旅游服务企业转型成资源型综合旅游企业。”

“你是要送明辉分社一份泼天的富贵?”丁小川自然知道,这次不仅仅是单方面帮苏易压阵,而是一个双赢的机会。

“你丁哥就不怕我是要拉明辉分社上贼船?”苏易也知道,这其中也包含着风险。

“说走咱就走啊,你有我有全都有啊。哎嘿哎嘿全都有啊——”丁小川竟然唱了起来。

“丁哥,你还是没变。”苏易用手在腿上敲着节拍。

“打住。奉承一句就那么难吗?”丁小川不再唱。

因为苏易对丁小川的评价是:德语比普通话好,普通话比蜀郡话好,蜀郡话比唱歌好。最后总结成:说的比唱的好听!

大切诺基开进轻工大厦地下停车场,明辉蜀郡分社在这里买了两层写字楼。

喜欢边缘时光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边缘时光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