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老板现在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有了,抱着个饭碗蹲墙角吃。
你一个烂仔雷,还特么想吃大米饭?想什么呐,一碗大碴子你就吃去吧。
大碴子在困难的岁数月里,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东北这边的主食。
东北产苞米吧,就是玉米,脱粒的时候把外面的皮脱掉,就是大碴子了,再多脱一层,那就是小碴子。
啥碴子它也是粗粮,到了后世,东北的苞米一般都当饲料了,或者是国家战略储略粮。
都战备储食了,粗粮细粮还有区别吗。
但是这玩意儿,有的人说它好吃,有的说它不好吃。
熬出来汤粘的糊的,甜个滋的,是真好喝,小孩没奶,家里又没有小米的,拿这个汤都能顶一阵子。
但是这碴子,那是真粗了吧叉的不好吃啊,配上咸鸭蛋那就会产生质的变化。
东北老一辈人喜欢这一口,更多的还是在忆往昔吧。
老辈人到死都忘不了这一口曾经救过一家子性命的粗粮。
烂仔雷居然吃得还挺香的。
才吃喝到一半,杜立秋就抱着莎莎要去隔壁扯犊子了。
可是莎莎紧紧地抓着桌子,一脸崇拜地看着唐河,好想跟他扯一回啊。
武谷良笑嬉嬉地上前,拽着莎莎说:“别瞅了,他跟我老婆都不扯犊子呢,还能看得上你了。”
唐河一脸阴沉,这就是你把老婆送我家住的理由,妈的,今天晚上回去,就跟你媳妇扯一下了,我跟立秋一起给你戴绿帽子。
烂仔雷眼巴巴地看着那两人把自已的小蜜带走了,还说玩得开心点。
烂仔嘛,对这些事情看得很开嘛,实力不够,身边当然就没有女人的啦。
就剩下唐河和孙宝明的时候,唐河从后腰拔出一支手枪,这是之前在家里的炕洞子里掏出来的。
是那支在杀人山探险队那里搜来的格洛克手枪。
这手枪已经玩得差不多了,也不能一直留手上。
这年头不禁枪,但是要分什么枪啊。
整个56半打猎没毛病。
但是,你整个带镜子的,能打八百到一千米的大狙,别说打猎了,打省长都够用了。
你要是再整个便于隐蔽携带的手枪,好嘛,远中近你都凑齐了,想造反呐。
孙宝明看到这支手枪的时候,不由得呀了一声,“哥,你咋有这种枪呢,国外的吧?”
唐河简单地说了一下来历,然后说:“子弹玩得差不多了,就剩下这五发了,你带回去吧,特别是押着烂仔雷的时候,他要跑,手枪方便,多打几枪总打得死的。”
烂仔雷不由得举着碗叫道:“这可是内陆,我跑,我能跑哪去啊!”
唐河没搭理他,向孙宝明说:“回去你把这枪交了,我也省得麻烦,还有,这个烂仔雷……”
“大功一件,要不然咱损失可就大啦,省长书记都得欠你个人情!”
“屁个人情!”
唐河根本不在乎,自已这辈子就当个山中老农民,牛逼的小猎人,什么省长书记,离得太远了。
唐河起身,敲了敲墙大叫道:“老武,赶紧把你媳妇儿叫回来,要不然的话我现在回去就跟她扯犊子啦!”
隔壁传来武谷良气喘吁吁的声音:“你快去啊,红霞肯定乐意跟你扯犊子,你多卖点力气啊,我媳妇儿不爽,我唯你是问!”
唐河骂了一声,转身就走,风一吹酒意上头冲动也上来了,心中也是阵阵悸动。
潘红霞的腿,真长啊,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