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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一次例会(第2页)

本子坏了,一打开就显示“fanerror”,估计是里面灰尘太多,塞住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决定自己拆开清理一下。以前没注意,本子上面大大小小竟然有将近30个螺丝,而且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光拆开就花了半个多小时,我便拆边抱怨制造商败家,这么多螺丝要增加多少成本,像PC主机多好,几个卡子一拨就开了。脸都急红了才把后盖打开,里面果然藏污纳垢,灰蒙蒙一片,甚至还有几根猫毛----以后决不许两只笨猫到书房来了。

没想到风扇还被封在一块板下面,我瞄了瞄,封得还挺复杂,实在没信心打开。于是只好怏怏地把本子装回去。拧螺丝的时候出了问题,我根本搞不清楚,哪个螺丝该拧在哪,折腾得满头大汗,可还是有几个螺丝拧不上。

想想真丢人,没办法,专业的事只能去找专业人士去做。跑到友通数码,找了个修本本的小店,请一个小男孩帮我清理。风扇已经被灰尘塞满,怪不得转不动了,小男孩又刷又吹,搞了半天,才算解决。风扇弄好,叫了许久的怪声再也没了。

荷包蛋又离家了,每次出逃都被楼底下防盗门堵上,只能藏在楼梯下的杂物堆里,可这笨猫就是乐此不疲。被抓回来就埋头大睡,醒了就闷闷地发呆,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样子。这笨猫要是懂得自己回来,我就索性放它出去了。以前有个同事住在一楼,门上开了个小洞,方便他们的猫进出。猫还真给面子,天天出去约会,约会完就大大方方生一堆黄白黑灰花各色小猫,我那同事每隔几个月就打电话向周围的人推销小猫。人家那猫平生阅猫无数,尽享风流,还从来没丢过。笨蛋荷包蛋出去就回不来了,否则我也随她出去鬼混了。

楼下菜场卖鱼的老板有一只公猫,下次借来给荷包蛋用用。只是那斯模样实在蠢笨,有点委屈荷包蛋了。哈哈

荷包蛋最近很躁动,经常发出一些不雅的声音,做出不雅的动作,而且总找机会溜出去,刚才就又溜了,追都追不回来。丫头说荷包蛋发春了,还嚷嚷着,要给它抱只小公猫回来。我怕再抱一只猫家里就世界大乱了,所以一直不同意。

以前公司的一只猫溜出去几天,就怀上了。我不太希望荷包蛋也大着肚子回来,可话说回来,那也是猫的权利。而且据说,猫的情欲如果总得不到宣泄,会对身体有伤害。所以,我也就随荷包蛋出去胡闹了。

只是如今这年头,不仅有徒有其表的人,还有徒有其表的猫。远看着是只神奇的公猫,上前一近瞧,原来是个死太监。荷包蛋可千万别碰到这么个银样镴枪头的家伙。

人找了个很冠冕堂皇借口,说如果猫不去势,又得不到异性抚慰,对身体或有危害。可如果推猫及人,政府是不是该下个政策,如果男女到了某个年龄后还不婚配,出于对他们生理心理健康考虑,就该一律去势。

如果真这样,我早就该变成冯公公了。

可以让子弹飞,为什么不能让猫也恣意地飞一会呢?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猫猫和我的距离有些疏离-----它似乎离你很近,可你从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它拒绝你的窥探,可却常常躲在一旁观察你;兴致来了,它主动找你玩耍,可你要召唤它,得到回应的几率似乎是一半一半。这种游离于我之外而不是以我为中心的态度,有时候让我抓狂。

它似乎知道自己是一只猫,也很乐于做一只猫,我的意思是,它从没把自己当做人的附庸。被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是狗狗才愿意做的,而高贵的猫,从来都是根据自己的感觉行动。命令猫大人?想都别想!

所以,有人说,猫是奸臣,狗是忠臣。

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回到几万年前的石器时代。

那时候,我们的老祖宗的食物很大一部分要靠狩猎来获得。原始的狗(或者应该称之为狼)发现,跟在人类身后,常常能捡到些残骨碎肉吃,于是,就自觉不自觉的跟在人的身后。而原始人发现,这些个吃白食的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它们的感觉灵敏,能更早的发现猎物或者危险。在猎杀过程中,还能帮着撕咬猎物。于是,人开始有意无意的开始训练狗。狗也从那时候开始,成为了狩猎队伍中的一员。狩猎如同打仗,一定要令行禁止,所以做为帮手,听话是必须的。忠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人辛辛苦苦打到的猎物,被狗先找到拖过去大嚼,给人剩下点鸡头牛尾什么的,那就不是找帮手,而是养祖宗了。当然,听话忠心也是有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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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代相传,不听话或者不忠心的狗都被淘汰了,留下来的基因里都烙着忠诚因子。就这样,狗就成了人的手下,美而言之:好帮手。

而猫呢,大概也是那个时代,为了能挨过漫漫冬日,原始人有意识的在夏秋之际储存些粮草。很自然的,这些现成的美食吸引了老鼠的光顾。老鼠偷粮,狸猫在后。鲜美的老鼠让猫不请自来。正手足无措的人类乐得不花钱就请了个捕鼠能手,而猫也有了个固定的食物来源,双赢之下,猫与人就开始了合作。但与狗相比,猫是独立活动,自己抓老鼠,自己吃,不需仰人类之鼻息。有鼠则来,无鼠则去,自给自足,独立运营。猫与人之间互利互惠,自然也就谈不上谁听谁的话,谁对谁忠心了。

合作过程中,人发现猫除了能捕鼠,还能逗乐,而猫也乐得有了个不花力气的饭辙。于是,猫和人就成了伙伴。伙伴的忠诚是双方面,人对猫好,有好吃好喝,猫自然恋栈不去;反之,猫也会择善主而侍。所以,自古以来,养猫的家庭会被看做积善富足之家,因为主人如果穷或者为人刻薄,猫是不会上门的。

很难说猫和狗谁更好。功利点说,狗更有用,是干将。而猫,最多不过是个无用的弄臣。但从美学角度上讲,无用的东西才是最美的。那种全无利害关系的纯友谊,不正是人与人之间求之不得的吗?

还有,狗的忠诚基因过于入骨,甚至泛出点奴性来。主人在时便狗仗人势,一旦被弃,就“惶惶如丧家之犬”。而猫,有人养过得舒服,没人养过得也自在。广阔天地,猫咪都能大有所为。所谓主人,不过是个锦上添花的角色。

人类硬要以手下的标准来要求伙伴,偏要猫忠心,是不是过于贪心了呢?

荷包蛋、墨斗鱼,我们来商量一下,我保证你们一日三餐无缺,你们也别衔壁虎什么的来恶心我;门口给你准备了个木头架子,你们别老抓我沙发,好吗,我的毛茸茸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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