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想趁莫雅楠没开学前,带她回趟家,见一见家里的长辈。
他答应了老丈人丈母娘,要给老婆一场盛大的婚礼,办婚礼前不得带回家让长辈们见一见?
但万家……他实在没把握可以带着老婆全身而退,毕竟当年他几经辛苦才离开那个家。
可不管怎么说,父母长辈都在家里,他要结婚不可能不告知。
说去就去,没几天陈川去港城,万山带着莫雅楠麻溜地跟着去了。
陈川本来还想带沈溪一起去的,就当去玩玩,但刚好陶可离婚官司了结,订好了去法国的机票。
她跟邓文君商量了要请她吃个饭,顺便给她送行。
时间刚好凑一块,沈溪就没去,反正港城又不远,想去随时可以去。
陶可离婚的官司打了好几个月,纠缠了大半年,总算是判离了。
闵志行主张的半套房产,自然没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仅没分到半套房,他还得再还陶可二十万。
之前借的十万要还,还有陶可帮他弟弟交的择校费也得还,因为这不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的必须费用。而那钱,是陶可跟娘家借的,有借条……
至于结婚后陶可给闵家人花的钱,因为都是小额且没有发票,陶家没再主张追讨。
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借条,闵志行气地直发抖,也无可奈何。
当然,他也不是没想过如法炮制一番,只不过,他的借条,人陶可既不知道,又不是用于日常生活开销,他掏出一大把出来,在自家律师那里就被打了回票。
他是生怕法官不知道他吃相难看,对吧?本来就没几分印象分,还想扣成负数吗?
闵志行只能恨恨地放弃这一想法,但对着陶可骂骂咧咧,说她无情无义。
呵呵,这就无情无义了?
痛打落水狗,这才是第一棒,后面陆续有来。
当然,就这二十万,闵志行都炸了。
他多年来赚的钱都交给父母,自己身上一分钱没有,全靠陶可养着。
等他们翻脸分居后,他养着一大家子,又要付房租又要生活,两个弟弟,一个从少管所出来后不肯读书,天天在外面跟一群二流子混,不怎么着家。
另外一个大学毕业了,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天气热不愿意奔波,下雨不方便,心情不好不想去,总之就是各种各样的借口,天天在家里打游戏。
闵父闵母就更不用说了,也是靠儿子养着。他们还都要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
以前有陶可,闵志行也对生活品质要求高,陶可一有抱怨,他就说,那是我的父母弟弟,我有什么办法,你为了我忍一忍吧。
现在全靠他养,他那么点工资养五个人,那不是开玩笑嘛。
他一个月都没撑到,就跟大弟弟吵翻了脸,想赶他出去工作自食其力。
结果大弟脸照翻,住照住,除了不搭理他,一切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