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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偶遇情敌(第1页)

“陆婷。”“郑云龙。”叫住他们的是三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正是他们在校门口准备打车离开的时候,郑云龙一看,还全都是熟人,一个是曾弘,之前追求陆婷的那位同学,他可能对郑云龙不是很熟,因为当时在学校的时候,他们不一个班,郑云龙的性格也不是特别活跃,除了个子长得高,也没有其他什么亮点。这个曾弘同学可是学校的名人,因为他爱好武术,是学校武术队的队长,基本上每天都有出风头的机会,学校里不认识他的人基本上没有。另外两个就是郑云龙的同班同学,一个叫彭敏,一个叫林建国,根据前世的记忆,他们当兵的时候考上了军事院校,就在附近的军事院校读书,彭敏学医的,林建国具体学什么倒不是很清楚,因为他后来就留在了羊城,彭敏在部队医院工作了三十多年,最后是以文职副师的待遇退休的,他们后来在川省蓉城还经常相聚,曾弘听说是进入了公安系统,但他们前世毕业之后就没有打过交道,具体情况就不是很清楚。

在他们高中毕业那个年代,由于大学还没有开始扩招,进入大学的机会就不是很多,他们所在的中学,只是一所普通的乡镇中学,教学质量也不是很好,每年能够考入大学的学生就那么几个,高中毕业之后去参军就成了寻找前途的另一种方式,他们整个年级就有二十多个同学参了军,在部队里考上军校的就占了一多半。郑云龙当年也走过这一条路,所有流程都通过了,只是在最后他的名额被别人占了,占他名额的人是乡镇副书记的侄子,一个身高175左右,体重不到90斤的超级排骨,就他那身材,放到医学院的人体骨骼标本室里,都是非常合格的。这小子后来去高原不到一个月就被退回来了,因为身体素质太差经受不住高原反应的考验,都没有机会体验新兵训练的苦。郑云龙当年读书的时候虽然不是很努力,但是成绩也不差,如果他能去当兵完全是可以考上军校的,还有他的身体素质,如果经过部队的特别训练,在部队的大比武中,完全是可以拿到名次的,他算是天生神力,没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就能扛动400多斤,短跑的速度和跳远的距离比好多专业训练的人都好,不管考什么学校,做什么工作,对当时的农村人来说,能有机会跳出农村就是莫大的荣幸。是光宗耀祖的事,曾弘作为城市人口,他的当兵完全是为了谋求退伍之后的职业,他也没考上什么军校,而是就在这里当兵,不过听说在部队混的不错,作为一个武术爱好者,一技之长就是他的另一种潜力,所以我们普通人能够有一技之长肯定是好事,至少在正常的社交当中不会让你感到自卑。郑云龙前世就是有点自卑的一个人,他唯一的特长就是身体素质还可以,跑得快,跳得远,力气大。他不具备出众的文艺细胞,唱歌虽然不算五音不全,和动听二字倒也沾不了什么边,读高中的时候学校才有乒乓球台,篮球场,年龄大了又什么都不会,就没有勇气去学习。最主要还是他迷上了看武侠小说,就像后世的网瘾少年,自控能力很差的少年就很容易荒废了自己,等到成年之后懂事了,一切又都晚了,所以,他对18岁之前需要监护人的监护二字理解的特别深刻。监护和监管虽然是两个意义完全不同的词语,所针对的对象也完全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个监字,监字的本意是以水照影,以上察下,当然也有限制的意思,所以对未成年人某些行为的限制是完全有必要的,甚至适量的体罚都是有必要的,古时候都有学生不听话,老师用戒尺打手心的传统,就算你是未来的皇帝,帝师在教育的时候也是可以体罚学生的,不像我们后来的那些小祖宗,学校就正常的上个体育课,如果出了问题,还有一群家长找学校的麻烦,这其实是教育的悲哀。

年代的背景就介绍到这里,同学之间的相遇才是眼前的主题,毕业之后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了,大家都有了各自的发展,于是就找了一家看起来档次还不错的饭店,三个部队的同学自认为他们是东道主,都要抢着请客,特别是曾弘,面对当年自己曾经追过的校花,其实当年学校的校花有好几朵,每个人欣赏的角度不同罢了,有富贵的牡丹,泼辣的玫瑰,陆婷则是清纯的幽兰,面对当年的空谷幽兰,现在又在同一个城市相遇,听说陆婷考上了大学,而自己感觉混得也很不错,心中又升起了希望。因为当他们三个人问起郑云龙的情况时,郑云龙的回答是做点小生意。估计曾弘就忽略了郑云龙的情况,而作为这个年代彰显身份的两个道具,一个是车,由于今天总共有六个人。郑云龙就没有开车,二是大哥大电话,现在就放在随身的包里,郑云龙也没有拿出来握在手上的习惯,果然,才坐下来曾弘的第一句就是问陆婷:“你们两个怎么碰上的?”第一是他的问法比较霸道,第二点他认为陆婷和郑云龙也只是偶遇,为了杜绝因为误会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郑云龙在和陆婷对视了一下之后,干脆把话挑明了:“我们两个不是碰上的,陆婷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了。”曾弘的心感觉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刺了一下,平时极度自信的他有点压不住心底的火:“你们才两年多!我高二的时候就开始追求陆婷,算起来就有五年了。”“你追求陆婷是你的权利和自由,她同不同意是她的权利和自由,你写的情书她给你回过信吗?你找她约会她赴过约吗?一厢情愿的暗恋算恋爱吗?”感觉房间里的气氛已经充满了火药味,两个同学彭敏和林建国赶紧出来打圆场:“唉,都是同学,三年多没见了,今天只谈同学感情,其他的不谈。”陆婷的内心虽然比较倔强,但是外表看起来还是比较文静,这种有点剑拔弩张的气氛她应该还没有见过,所以她也没有多少言语。只是用手挽着郑云龙的胳膊,用无声的语言表明了她的立场,这一点看在曾弘的眼里,反而令他心底的火苗变成了熊熊大火,他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在这时酒菜上来了,看着那几瓶啤酒,曾弘突然大声对服务员说:“我们不喝啤酒,来几瓶二锅头。”曾弘当年在学校就是喝酒很厉害的,听同学说他可以喝两瓶老白干都不醉,经过部队的酒精考验之后,估计现在更厉害,所以说话才那么豪气干云,林建国的情况郑云龙不是太清楚,对于彭敏他很了解,这也是一个酒精考验的干部,两三斤白酒不在话下,喝酒对于郑云龙来说就是他的弱点了,他是一个天生对酒精过敏的人,最多就是两瓶啤酒的量,并且喝完之后绝对会全身发痒,还会起红点,要两三天才好,所以他平常都不喝酒,这次也同样谢绝喝酒,叫服务员给他拿健力宝或者可乐之类的饮料。“男人不喝酒,白在世上走。”曾弘好像找到了自信,开始挤兑郑云龙,这也是他对郑云龙最有力的攻击,说起话来就毫不客气,说完这句之后再给自己找盟友的同时还不忘给郑云龙拉仇恨:“三年多老同学都没见面了,你不喝酒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这几个同学?”郑云龙感觉到心里也有点窝火,就毫不客气的以退为进的反驳他:“从学校毕业三年之后在羊城相见,这叫他乡遇故知,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我确实是身体的原因,彭敏同学是学医的,他应该知道有这种体质的存在,为了证明我不是欺骗同学,我可以喝一瓶啤酒或者一两白酒,给你们看看我身体的变化,如果曾弘同学非要我喝更多的酒,你这就是借喝酒之名想要伤害我的身体,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知道曾弘同学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喝酒就很有名,但是你可能不知道的是我很能吃,我一顿饭可以吃十个馒头,一个能喝。一个能吃,说的难听一点,你是酒囊,我是饭袋,这种酒囊饭袋的能耐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还有同学或者朋友见面,喝酒也好,喝茶也好,都是为了增进友谊,不是为了打击对方,喝酒的人喜欢说感情深一口闷,喝茶的人就会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管怎么说,彼此尊重才是真正的友谊,如果你实在不拿我当同学当朋友,那我也只能对你说声对不起,我不敢高攀。”郑云龙不卑不亢,不软不硬的一番话让曾弘也有点下不来台,他双眼喷火,立马就站了起来,林建国见事不对立马拉住他的手:“都冷静点,几年的老同学没见面了,大家都冷静一点。”“同学,战友,我咽不下这口气!”曾弘就像受伤的野兽,低沉的吼叫,吼完之后把一大杯白酒一饮而尽,为了杜绝后面的麻烦,也为了陆婷以后不会被骚扰,郑云龙决定主动出击:“曾弘同学,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很有血性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个很有血性的军人,有血性的军人是值得尊重的,我虽然不喝酒,但我也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作为男人,我们应该还是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我们可以拿出来比赛一下,我所知道的你是一个武术高手,我们不妨就这方面来比赛一下,拳击、散打或者自由搏击都可以,但是比赛之前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陆婷是一个感情完全自由的人,她有权利选择爱谁不爱谁,她不是我们比赛的战利品,我们的比赛只关男人的血性和友谊,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如果我输了,你也泄了心底的火气,如果我赢了,你也知道我不是孬种。”“就你!和我打?”曾弘表情看起来很轻蔑的样子。“对,就我。你们武术界有一句话叫做一力降十会,首先告诉你,我的力气特别大。”“比你个子大的我打的多了,要不我们马上去军体院?那里有正规的比赛场地和裁判。”“比赛可以。但是今天不行,等陆婷他们开学之后,我们再约个时间,你们来特区或者我来羊城都可以。时间不会太久,最多半个月吧。我们先留下联系方式再确定具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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