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爱这个字连可回收垃圾都比不上。
但现在她会愿意承认,爱嘛,或许,可能,是有点魅力和诱惑的,可以对着人引人入胜。
“薄时漠杀过人,也绝不是会有良心的普通人。他的心可狠着呢,如果他不爱你,像你这种身世还敢惹怒他对他示威,怕是早就不知道已经死在哪个山沟沟里,烂尸了吧?”
凌司如边说边起身去厨房端了一杯白酒出来,倒在高脚杯里一摇一晃的,直到坐回来沙发上,还是一口都没喝。
“但如果你是要他做妻管严,对你俯首称臣的话,这辈子都不可能。”
“他是北城人,又是北城的上上人,这辈子在他的世界里,绝对有比爱更诱惑的东西,可以让他在北城里站稳脚跟,比如权力,地位,势力。”
陆相挽在北城生活了快六年,这里的风土人情她多多少少有接触过,在上流社会里这些东西确实是无比重要。她不在乎,可不代表有些人不需要。就像清白两字,有些人不稀罕,有些人就会视若宝物,她懂。
“那你们为什么不联姻?”
十个人里就有十个人觉得她们是天生一对,联姻应该是他们的,而不是陆相挽的。陆相挽到了今天,还是觉得,应该把薄时漠还回去,自己退出来,成全三个人。
“因为他爱你。所以不要我。”
陆相挽倒是头一次听到,还有薄时漠爱她这种说法,凌司如知道她惊讶,但这不代表她说话夸张了。这句话,是凌司如忍着心脏的酸疼,在牙齿里嚼碎了才可以说得出来。
对于凌司如来说。
承认他爱别人不难,可是承认自己爱他很难很难。
她眨巴眨巴眼睛,把眼里出现的湿漉眨巴回去,又在脸上换上一副知心温柔的表情。
“我该怎么说,你才可以理解啊?”
她笑着把杯子里的白酒喝了,酒香没杂着果味或者花香,度数应该挺高的。她假装被酒熏到,假装因为咳嗽的原因,伸手把眼睛里的藏不住的眼泪擦干净,手放下就是一双红色眼眶。
陆相挽还以为是她喝太快了,呛到了而已。
“薄时漠在遇到你之前,就已经是北城的王,他不缺乏任何方面的势力,更不缺钱和资源,所以自然也不需要和谁联姻互补。”
“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娶谁自然就可以娶谁。”
“外界的拉郎配对,都是大家自发的一厢情愿,和他哪来的关系,当然也没资格要求他按照公众的幻想度过他人生的每一步。所以什么我们联姻不联姻的,你和他配不配的,你实在没必要把公众的声音听在耳朵里。”
“你很优秀。”
“至于薄时漠这个人呢。”
“除了心中对故人的那一份思念无法疏解之外,他的人生可称无憾。”
陆相挽的心里就像是一只充气满满的气球,本来鼓囊的难受,有要炸了似的暴躁,喘不上气息,在此刻终于找到了气口似的慢慢朝外泄气,不再是那么的气鼓鼓的,反而有了自内而外的松弛感。
她挺直的腰背慢慢松弛塌软下来,靠在沙发背上。
“那,那位故人是谁?”
凌司如不会告诉她那位故人是谁。因为这不在她原先选好的话匣子里头。她还没有做好说出来的准备。
“一定不是我。”
“但可能是你认识的其他人。”
“你或许,可以回去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