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想法不错。”
秦云抓起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想法:
当一个打手。
秦云觉得自己的想法非常的可行。
这里是竞技场,每天有很多的比赛。
有些人是为了来历练,才来到竞技场锻炼。
有些人是为了追求刺激,所以才竞技场进行杀伐。
而又有些人,为了来操盘,猜谁输谁赢。
秦云的目标没有放在后面两者。
一个是太极端了,另一个则是充满着太多不确定性。
秦云将目标对准了那些来历练的人。
历练的人中,又有很多种。
有的人专门来这里积累战斗的经验,而有的是被家里的人逼迫的,过来参加这里的比斗,并且还有一定的成绩要求。
后者一般都是有钱人。
他们之中,有些人不想打,但是又得完成家族之中的目标。
那么这个时候,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便出现了打手这个职业。
可以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比赛,甚至还能使用一些雇主会的技能来进行比赛。
因为竞技场内的比赛都是戴面具的。
并且武徒境界的打斗,招式功法的增幅并不多,大多都是一些基础的身体对抗。
模仿起来不会很难。
所以,打手在竞技场内非常有市场。
就秦云的了解,管事的人应该是知道这种事情的。
但是,他们并不阻止,并且还鼓励。
可以说,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产业链。
每年多亏了这些打手,和那些需要完成任务的富公子,给竞技场创造了不少的额外收入。
这些收入,大部分的自然是进了头部的口袋里面。
但是在下面的人,也是能够从中捞到不少的好处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竞技场招人的门槛非常高。
连个看门扫地的,都是四品武徒。
无他。
赚钱。
为了在比赛中表现的和雇主相似,通常,都是需要雇主提供一些自己的基本功法的。
以便于打手们去模仿。
这还是一件非常考验演技的事情。
做的太过了,一招把对面秒了,明显不是同一个人,那肯定是拿不到钱的。
要是实力太弱了,打不过对面,,那也是拿不到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