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何穗分别,约定好三天后见。
之后我便打算去一趟中心博物馆,去见一见洛芷。
这一天天,我可真忙。
可只要一想到这,我就有些头疼。
灵,万物承天地之德,汇日月之精。
又经主人细心温养,受生之气。
是以每个灵物多半性格与主人相似。
洛芷同样是一把琴,这也是我为什么在见到白衣之后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她。
而她的主人,是当年名满天下的花魁。
一曲《胭脂醉》,冠盖满华京。
无数的公子哥为博美人一笑,一掷千金。
然而花魁之所以成为花魁,不仅仅因为她琴艺高绝,容貌风姿艳压群芳。
还在于她那任你黄金千两,我自岿然不动的孤傲性子。
毕竟,美人千面,若真论一个高低上下,难。
于是,花魁之名在各家公子一次又一次铩羽而归之后,响彻整个上京。
可是花魁还没来得及借此东风赚一笔大钱,好为自已赎身的时候,那个人间最尊贵的男人来了。
什么都没带,只看着她笑了一下。
第二天,她就被送进了那牢狱一般的深宫之中。
荣宠一时,封美人,赐号为音。
曾经梦想的山高水长,还有长街上那匆匆一瞥,到如今被这深宫的高墙隔绝于世,双眸再无神采,琴声再无欢愉。
美人迟暮,红颜易老。
曾经的花魁,如今的美人,除了一把琴,她的心就那样死了。
就这样,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记忆中的人再也不曾想起。
而就在她以为就这样一辈子老死在深宫的时候,她在那场宴会上,再次见到了那个曾经问路的书生。
如今的新科状元郎,当朝长公主未来的驸马爷。
那一天她弹的依旧是《胭脂醉》,只是琴声依旧,心却死了。
自那之后,她便病了。
而那个男人再也没有见过。
听说公主大婚了,听说二人夫妻和睦,听说公主有孕。
又一年桂花盛开的日子。
她闻着空气里淡淡的桂花香,坐在树下,弹奏那首《胭脂醉》。
那是年轻的闺阁少女,对镜点着花妆,含苞待放的小脸笑意盈盈,期待与之见面的情郎。
她知道,那人多半已经忘了。
那个洛家的姑娘,那个与他有过婚约的二娘子。
青梅竹马,那年她十六岁,名门大户中的闺阁小姐。
那年他十九岁,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
一场家变,自此流离失所,辗转天涯。
长街相遇,那年她十九岁,上京有名的当家花魁。
那年他二十二岁,初露锋芒才名远名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