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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锅气(第2页)

因此许多经验丰富的厨师会使用拉勺的技巧,这既是为了省力,也是为了节约时间。

将锅中最后一点菜肴聚拢在一起,大勺朝下盖住,朝锅外猛然一拉。

菜肴有一瞬间是悬空的,但是因为速度够快,在惯性的作用下,菜肴并不会掉落。

在半空中迅速翻转大勺,接住菜肴。

关键就是快,之后便是熟能生巧。

这一手对专业厨师来说并不困难,对陈枫来说更是随手为之。

就算是李浩然这种半路出家的野路子,也会玩一手娴熟的拉勺。

陈枫不觉得如何,但是对小摊前的几名学生来说,这一手拉勺简直就像魔术一样。

在他们看来,就是陈枫经过一番行云流水的操作,便端出了五盘香气四溢的炒饭,特别是最后的拉勺,感觉就像趁炒饭一个不注意,把它盛到了盘子里。

盘子中的炒饭晶莹剔透,粒粒分明,金黄色的鸡蛋点缀其上,当中还夹杂着少许碧绿的葱花。

虽然材料看起来如此简单,但那股浓郁的香气显得十分霸道。

“对了,炒饭多少钱一份。”

将炒饭端到一旁的小餐桌上,几人才想起询问陈枫价格。

陈枫沉吟两秒。

“八块钱吧。”

这份米饭材料这么简单,陈枫也不想卖得太贵。

……

吴宏杰没想到,自已本来只是看到群聊里的消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来美食街排了一会队,竟然还有这样的惊喜。

他之前听说过陈枫的摊位,只是从来没尝过他家的把子肉。

今天吴红杰返校,无事可做,就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了美食街。

一开始,这条长队确实吓了他一跳。

不过闲着也是闲着,他更想尝一尝把子肉的味道了。

排到最后,连肉汤都卖光了。

原本他已经要失望离开了,可谁知道摊主竟然主动留下了他们。

于是,吴宏杰成功尝到了他此生吃过的最美味的蛋炒饭。

用勺子舀起一勺炒饭,直接送入口中。

米饭粒粒分明,每一粒米饭都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油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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