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英腼腆的笑笑。
“中午给你杀鸡吃。”
闺女下乡好几天,好不容易养起的小脸又瘦了,她同意交换,也是存了给闺女补身子的打算。
“不养着下蛋?”
“不养,家里地儿小,养鸡脏还有味儿,影响你们休息。”
交代完,美滋滋儿去烧水杀鸡。
要是换成别人,母鸡肯定要留着下蛋。
粮食吃得不多,平均两天就能下一个蛋。
但李红英想的通透,鸡蛋是稀罕重要,但再重要也比不过干净的环境。
女孩子嘛,哪儿能让她在臭烘烘的环境里生活呢。
想到中午要去给江潮送饭。
叶穗主动请缨,“妈,中午饭我做吧!”
李红英想让闺女休息,但想到两人手艺的差距,不想浪费这好东西,就让出了地方。
事实证明,她决定得没错,让她做鸡肉,顶多就是红烧,或者是炖汤。
想不出别的做法。
闺女掂量了下鸡的重量,说是不如做成烧鸡。
烧鸡好,她都十来年没吃过了。
处理干净的鸡,先腌好,再用烈油给炸上一遍。
一说炸鸡要耗不少油吧?
但闺女把鸡上油脂多的部位,全炼成鸡油了,还说改天去找点蘑菇,用这油做点辣酱吃。
炸好的鸡摆在盘子里,加了好些料汁儿进去,大火刚烧了半个小时,那股诱人香味,就飘满了小院儿。
“闺女,你这手艺都能去国营饭店当大师傅了。”
李红英比画完,又觉得错了,给人家做饭算啥好去处,她闺女现在可是在棉二工会里当干事呢!
家属院里谁提起她,不是满脸羡慕?
叶穗知道是在夸她,亲昵地在她肩头蹭了下。
“好哇,等我去当大师傅,妈你就去给我当配菜的帮手,让我爸给咱们洗盘子,咱一家团结起来,所向披靡!”
李红英想了下那画面。
有丈夫,有闺女,一家子一颗心往一处使,好像也挺美妙。
简易版烧鸡是做好了,颜色是诱人的枣红色。
娘俩尝了一块,不错,也不油腻,还格外酥烂味美,大火烧了一个半小时,不入味那才怪呢。
昨天早上干事返市时,乡亲们送了她好些果子跟些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