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魄不慕春。
杀尽万千色,
独尊一支魂。
“郡主,快扔了,你也不怕脏了手。”
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神色温柔,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尚不曾兴风作浪:“诗还是可以的。”
“啊?”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辨认一遍:“敛香入枝骨……独尊,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怎么能说独尊呢?”
“或许,只是他的所想呢。”
“那我不那么想,我就觉得不好。”
“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宋初语转身,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折断了绢花上自己的印记,将花别在风筝上。
曹昭写的吧,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
现在想来,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然后借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
若是林清远自己入仕,以他的身份,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
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做什么?”
“嘘。”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写字的人是幸运的,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更不要提他本人了,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
江筝跺跺脚,郡主不提醒,她也不会说出去,太丢人了,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
宋初语不那么觉得,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所以她折了印记,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我们去那边看看。”
赶紧走,免得让人看见。
宋初语再绕回来时,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
林清远将他的头请回去:“你吹干了?”有功夫凑热闹。康睿如果没两把刷子能从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只是,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似乎精进了不少。
蒋世子挑衅的看向燕世子:“不知燕公子是准备了诗还是画?”
“不劳蒋世子操心。”
“我是不操心,毕竟该操心的是康学士,不知道一会怎么把花王搬回去。”
周围一片笑声。
康睿慢慢放下笔,对四周的一切没什么感觉,高位坐久了,已经不习惯这样的热闹。
他记得,他是在去护国寺的路上,那段时间因为国务繁忙,很久没有去见安安,他连夜套了马车去见她。
睁开眼时,却被簇拥着告知中了状元。
简直荒谬,他的一生坦荡没有遗憾,亦不思少年。
可说到遗憾,康睿有一个,安安。
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闹脾气的娘子。
虽然他实在无法沟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这辈子她永远不用知道了。
想到自家让人头疼的娘子,康睿又好气又想笑,一个秦莲秀而已,就闹的不可开交,当真是越活越回去。
谁家一大把年纪的当家主母像她一样,为个女人跟自家老爷闹成这样,就她被纵的无法无天。
尤其安安出家的那天,他气的头昏脑胀,险些吐血。
他待她哪点不好,何曾负过她,她闹脾气打杀了秦莲秀身边的管事嬷嬷,他说什么了!
结果,她丝毫不见他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