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武妹都没再说话,隔空交换了一下眼神,闪身又进入一家店,包包,衣服,帽子……
“小萤儿,这个斜挎包很小,只能装进手机和钥匙链,不实用……”
“买。”
“小萤儿,这件外套是走秀款……”
“买。”
武妹朝我身上比划什么,我就买什么。
过程中我暗搓搓的轻微活动着右臂。
待疼痛由尖锐的刺痛感一点点减轻成蚊虫叮咬感,我叫停了这趟败家之旅。
全部消费三十多万,再买开来的那辆商务车都要装不下了。
武妹还直说悠着来的,因为他没带我去买什么仕。
末尾他又道,“下回还真得去他家,你这情况买配货正合适。”
我,“……”
最后,武妹又带我去吃了大餐,全程依旧是贴心讲解,“小萤儿,这个龙虾刺身,就是要吃个鲜甜脆嫩,肉质好像在你的舌头上跳舞,你感觉到没?新不新鲜?”
我点着头,“挺好吃的。”
老新鲜了。
一吃进嘴它们就在我的嗓子眼儿里打上滑刺溜了。
各种翻江倒海,哪吒都要来了。
这大餐吃的,端上来雾气弥漫,一盘子底下全是冰。
甭说跳舞了,我都有个冲动立马去跳楼。
“你呀,还是没卸下负担。”
华灯初上,武妹才开着车载我回去,见我难掩消沉的坐在副驾驶,他便略有感慨的开口道,“败家这件事,是需要天份的,首先你得从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忽略数字的环境里,其次,你还得是个消费型享乐主义者,两样你都不占,可不就活拧巴了么。”
我不想说话,对于脚腕的恢复是开心的,疲惫也是真的。
“小萤儿,这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恰恰是你天性里有这份特点,老天爷才会同你立下盟约。”
武妹继续道,“不然真换一个人去败家,咱就把你换成戚屹候,我敢说那俗人都能败出花儿来,不出一年,他就得让三爷的公司破产,而且他还一点内疚之情都没有,谁叫他打着的旗号就是承接天命呢。”
他对我笑笑,“哎~要不咱俩换换也行,你把败气给我,我把阴阳眼给你,咱俩都成全了。”
我垂眼扯了扯唇角,“不可能的。”
“对呀,不可能呀!”
武妹叹了声,“这怕脏东西的人只能我来做,花钱如流水的败家子只能你去当,天道精明的很,谁抗拒什么,就拿什么折磨你,大家都在苦水里泡着,你羡慕的,可能正是别人不想要的,你拥有得,也是旁人望尘莫及的,熬着吧。”
我听着没言语,情绪还是低沉。
“哎呀,小萤儿,振奋起来,你今天还是让我有些惊喜的,买的很豪气么。”
武妹瞄着我,“但我有点不高兴噢,统共我就帮你挑了两双靴子,你还就那两双没买,怎么着,你是觉得我眼光有问题?”
我抿了抿唇角,嗓子发紧的看他,“你眼光没问题的武妹,是我穿不出那两双靴子的气质。”
武妹挑的那两双都是大长靴,尖头平底儿,同款不同色。
一双是很深的红色,一双是特别嫩的浅粉色。
靴桶很软的那种,穿上跟体型裤似的,紧绷绷的能直接能勒到大腿。
尤其我穿的是运动裤,试穿的时候都得把裤脚一路上挽,对着镜子一照,一条裤腿正常,一条裤腿被实习生姐姐挽的快成短裤,一脚还踏着运动鞋,另一脚试穿个颜色惹眼的紧腿靴,视觉上都不是身残志坚的事儿了,我感觉自己快要傻出天际。
虽然那位姐姐说这种长靴要光腿穿才好看,出门时再搭配个短裙,我也觉得很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