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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第1页)

竹书纪年

内容简介

《竹书纪年》共十三篇,记述了八十九位帝王,共一千八百四十七年的历史。它叙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的历史,以君主纪年为纲目,按年编次,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的方式纪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的方式纪年,至魏襄王二十年为止。

五帝纪

关于《竹书纪年》的起始时间,存在不同说法。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后序》和《晋书·束皙传》均说该书始于夏代,但《史记·魏世家》集解注引和峤语称该书始自黄帝。

清代至民国辑佚的《古本竹书纪年》始自夏纪,并无“五帝纪”这一部分内容。此外还有零星文字,如“舜放尧于平阳”之类被其他书籍引用而流传下来,一些辑佚者认为是引用者误将《汲冢琐语》的内容当做了《汲冢竹书》的内容,故未收;但也有辑佚者将之附录于书中。

《今本竹书纪年》则有“五帝纪”,记录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之事。《四库总目提要》的作者指出,这部分内容主要抄自《宋书·符瑞志》

夏纪

夏纪所载,与《史记》只是记载“太康失国”不同,还记录了羿的事情。让羿代太康,成为夏王朝统治者的这些旧事得以重见天日。

殷纪

殷纪颠覆了《史记》记载的历史第一位贤相伊尹的形象。伊尹流放太甲而称王,结果被太甲潜逃回来杀害。

幼主被大臣流放欺压,似乎更符合历史的真相。由于不同地区出土的商代甲骨文的破译,发现整个商代伊尹都是师权的象征,地位尊崇,有伊尹放逐与迎回太甲的记载,并且伊尹的后人都有很高的地位与权力。因此殷纪这部分存疑,有待进一步考究。

周纪

周纪最与《史记》不同的就是共和行政的记载。按照《史记》等正史所载,共和行政就是周厉王被国人赶走之后,周公、召公二相共同执政。而周纪则说是共伯和行天子之政,即共国的伯,名和者,摄行君位。这似乎更合乎“共和行政”的说法。

另外,还有完整的穆天子史事,以及记载了周幽王死后,两王并立的史事。

晋纪

周平王东迁之后,《竹书纪年》以晋国纪年,而作晋纪。晋纪记载了晋文侯杀周携王的旧事,详细记录了曲沃代翼的过程。研究晋国历史,《竹书纪年·晋纪》是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魏纪

魏纪自惠成王起,称“梁惠成王”,这与其他典籍记载的魏国又称梁国相符,有利于读古书,如《孟子》时,弄清楚究竟怎么又有个梁惠王之类的疑问。更好地保存了历史的原貌,对于研究魏国历史更为便利。

古今版本

书中用的是以夏正记年(《春秋》是用周正记年),以建寅之月为岁首。其文字用蝌蚪古文书写,体裁采用编年,记事简短如同《春秋》经。《竹书纪年》这个书名是后人取的,因为它原是书写在竹简上,又是纪年的。又由于它是从汲冢中发现的,所以又有人称之为《汲冢纪年》或《汲冢书》。这书自从发现以后,就经常为人所引用,如《水经注》、《史记·索隐》、《史记·正义》、《史通》等书都有引证。但唐以后就不见于著录了,可知这书已佚。这就是古本《竹书纪年》。

到了明朝,忽然又出现一本《竹书纪年》,内容从黄帝讲起,共二卷,近人称为《今本竹书纪年》,许多事实古本有而本书却不载。经过清人考订,证明今本乃是明朝一些无聊文人拼凑成的一部伪书,其内容几乎无一不是袭用《史记》等书,所增加者不过年月而已。

今本和古本的不同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纪年方式:古本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分别采用了东周纪年、晋国纪年、魏国纪年三种纪年方式;而今本则统一采用了帝王或天子纪年方式。二是关于舜继尧位和益启之争的记载:古本的记载完全颠覆了传统上《尚书》《史记》等经典古籍的记载,而今本则与《尚书》《史记》的记载完全相同。三是现在看到的古本辑订本中没有出现帝“陟”的表述,而今本则明确指出“帝王之崩皆曰陟”,而且几乎所有帝王之崩均用“陟”来表述。

出土时间

学术界对于这批竹简的具体出土时间,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是咸宁五年(279年)说。此说法以《晋书·武帝纪》为代表。《晋书·武帝纪》记载:“(咸宁)五年……冬十月戊寅,匈奴余渠都督独雍等帅部落归化。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书十余万言,藏于秘府。十一月,大举伐吴。”唐人张怀瓘《书断》、宋人郭忠恕《汗简·略叙》等文献也持此说。

二是太康元年(280年)说。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西晋著名学者杜预,其《春秋经传集解后序》记载:“太康元年三月,吴寇始平,余自江陵还襄阳,解甲休兵,乃申抒旧意,修成《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始讫,会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晋书·卫恒传》《晋书·律历志》《隋书·经籍志》及唐代学者孔颖达等也持这种观点。

三是太康二年(281年)说。主持整理《汲冢书》的西晋史官荀勖在为另一本在汲冢出土的文化典籍《穆天子传》所作的序文中提出这种看法。他说:“序古文《穆天子传》者,太康二年,汲县民不準盗发古冢所得书也。”另外,房玄龄等所著《晋书·束皙传》、太康十年汲县令卢无忌的《齐太公吕望表》也对这种观点表示强有力的支持。《晋书·束皙传》载:“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缀次第,寻考指归,而以今文写之。”

出土地点

在各种文献资料中所采用的最普遍的说法是:汲冢,在河南省卫辉市(原汲县)西南10公里孙杏村镇娘娘庙村南。因墓地在汲县而得名,为战国时墓冢,共七处(自东至西按天、地、五行编号)。西晋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人不準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3号“金”字墓,得竹书数十车。经束皙整理编辑的《竹书纪年》一书,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纪年体史书,曾为中国文化史四大发现之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种说法主要是依据西晋太康十年汲县令卢无忌所立《齐太公吕望表》所言“太康二年,汲之西偏,有盗发冢,得竹策之书”而立论的。

民国23年编订的《获嘉县志》却认为,“(大梁冢村)古之汲冢也(晋属汲郡),或为魏安釐王冢。”新编《辉县市志》“文物篇”古墓葬栏目也认为:魏安釐王冢位于辉县市占城乡大梁冢村北的“大梁冢”。

后一种说法同第一种说法相悖,一下子把原来一致认定的《汲冢书》出土地点由汲县(现河南省卫辉市)孙杏村镇娘娘庙村南移到了河南省辉县市占城乡的大梁冢村。卫辉市孙杏村镇娘娘庙村与辉县市占城乡大梁冢村,两者相距30余公里。尽管一东一西相距甚远,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西晋时期,这两个地方都在“汲郡”的管辖范围内。史料载:“汲郡,西晋泰始二年(266年)置,治所在汲城(今河南省卫辉市西南汲城村一带),属司州。辖境大致相当于今天河南省的卫辉、新乡、辉县、获嘉、修武等市、县。其后,治所、辖境屡有变迁。”[13]

出土经过

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汲郡汲县(今卫辉市)地一座战国墓出土大批古书,《竹书纪年》即是其一。[8]西晋初年,河南省汲县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叫不准(音读“否标”)地盗墓贼,偷偷地掘开一座古墓。墓穴被打开后,由于墓中漆黑,不便寻找随葬品,他满地一划拉,摸得一把竹片。点着竹片用来照取宝物,并没像他所期待地那样发现金银财宝,呈现代眼前地是成片成捆的竹片,不准大失所望,因为对他来说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他在失望之余,非常不甘心,于是,将竹片翻个底朝天,把一些值钱的物品拿了,随手将竹片扔了。

村民们看到被打开的古墓和散落的竹片,便告知官府。来了几个官员,看到竹片大小一样,上面有字,字迹整齐,数量巨大。于是把竹片拾掇到一起,装了几车运走。谁知这几车竹片,揭开了中国历史上惊世骇俗、惊天动地一件大事。这就是《汲冢书》《竹书纪年》。

这批竹简由汲县运到京师洛阳,晋武帝命中书监荀勗、中书令和峤负责整理。竹简长度为古尺二尺四寸,以墨书写(或作漆书,亦即墨书),每简40字。对竹简文字当时说法不同,一说为“小篆”,一说为“科斗文字”,一说为“古文”,应是一种较为规范的战国文字。整理工作首先是排比竹简的次第,其次是用当时的文字写出释文,最后是撰著提要。通过对竹简的研究,人们发现,原来盗墓贼挖开的墓是战国时代魏王冢,带字的竹片竟是前所未知的典籍,因它是汲郡人不准在盗墓冢时发现,故这批竹简被称为汲冢书。《竹书纪年》是《汲冢书》中价值最大的史料。

西晋的学者们整理了汲冢书,其中居然就发现了魏国的史书,这部再现于世的珍贵史书被称为《竹书纪年》。起名《竹书纪年》当然也有它自己的道理。原来古时无纸,著书立说,破竹刮平为简。字写在竹简上。多简编为一书,所以叫竹书。纪年是将史事按年编次,成为史书一种体裁。此所谓“竹书纪年”就是表明它是一部史书。

版本流传

出土初释

根据《晋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二十一·束皙》记载,在晋武帝太康二年,名叫不准的汲郡人盗墓,得到墓冢的竹简数十车,皆以古文(秦统一前的战国文字,或说“蝌蚪文”,或说“古文”,或说“小篆”,不一而足)记载,史称“汲冢书”。其中有记载夏商周年间的史书十三篇,晋人初名之《纪年》(又称《汲冢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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