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死者身上发现多处伤痕无生活反应,确认是死后又砍上去的。足以证明凶手对马福林一家的仇恨有多深。
但在大家的印象中,马福林似乎并没有跟谁结过这样的深仇大恨。
勘验还发现,马福林的枪也丢了,那是一支“64”手枪,这款枪效能好,威力大,同时还丢失了几十发子弹。
马晓霞的丈夫还提供了一个情况,马晓霞前一天下班之后,骑着自行车回家,因为图省事,她把自行车往墙根处一靠,没有上锁,第二天起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
那是一辆8成新的飞鸽牌自行车。
提到这事之后,马晓霞才反应过来,不仅自己的自行车不在了,父亲的那辆,也不在了。
这就奇怪了,凶手一个人,是怎么骑走两辆自行车的?
难道自行车是被人偷走了?但有这么巧的事吗?
还是说,凶手其实有两个人。
如果真的有两个凶手的话,那之前的结论就要被推翻。
警方马上进行了一次突击搜查,但依然无果。
在新的案情分析会上,对于凶手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产生了分歧。
一种认为两个人作案的,理由是:两辆自行车同时丢失。
马福林的家位于接近郊区的偏远位置,出来的路坑坑洼洼,凶手一个人骑两辆车难度很大,况且,他一个人要两个自行车做什么?拿去卖钱?这不符合凶手的作风,因为以往的案件,他都是只杀人不图财。
一个人骑两个自行车也太显眼,容易暴露,所以,是两个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
但还有一部分人坚信是一人作案,骑走两个自行车是障眼法。
经过反复研究讨论之后,最后勉强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一人作案。
这么定性的原因,是因为关系到这起案子是否能跟之前两起案件并案。这将直接决定案件的侦查方向。
当然,还是有不同的声音提出,会不会是有人模仿作案?
但从马福林家现场勘查得出的凶犯的体貌特征,跟之前两个案件的凶手体貌特征非常接近。
在一个县城里出现两个身高体态相似的杀人狂魔,这个概率实在太低,所以模仿作案最后被否定。
对于马福林为何被杀的原因,警方内部也有两种看法:
一种认为,凶手纯粹是为了抢抢,因为之前的案件中,他的枪被打落。
当然,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就是报复杀人,从死者身上的伤痕可以看出,凶手对马福林深恶痛绝。
虽然调查下来,没发现跟马福林有过很大矛盾的对象,但毕竟他在公安系统那么多年,说不定曾经不经意的就得罪了谁。
如果是仇杀,其实是比较好查的,但如果凶手针对的目标是一类人群,那范围就太大了。
从之前贺瑞忱的案件,和马福林的案件来看,抢抢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贺瑞忱和马福林是两个地方的,也没有交集,能跟两个人都有深仇大恨,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警方应该早就能发现。
所以凶手的目标,应该就是警察,贺瑞忱和马福林,只是两个不幸被盯上的人。
有了这一结论,公安干警们再次脱下警服,以免成为凶犯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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