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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左传 桓公元年十八年1(第2页)

鲁惠公四十五年,曲沃庄伯攻打翼城,杀死孝侯,翼城人立他的兄弟鄂侯。鄂侯生了哀侯。哀侯侵占陉庭地方的土地。陉庭南部边境的人引导曲沃进攻翼城。

桓公三年

【原文】

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骖纟圭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译文】

三年春季,曲沃武公攻打翼都,军队驻扎在陉庭。韩万为武公驾御戎车,梁弘担任车右。在汾水边的低洼地追赶晋哀侯,由于骖马被树木绊住,戎车不能前进,而停止下来。在夜里,俘虏了晋哀侯和栾共叔。桓公和齐侯在嬴会见,是为了和齐女订立婚约。

夏天,齐侯、卫侯在蒲地相见会谈,是因为没有歃血盟誓的原因。

桓公和杞侯在郕地会见,是由于杞侯请求跟鲁国求和。

秋天,公子翚到齐国迎接齐女。重新建立前代国君的友好关系,所以《春秋》称他为“公子”。

齐侯亲自送姜氏,这是不合于礼制的。凡是本国公室女子嫁到同等国家,若是君主的姐妹,应该由上卿送嫁,以表示对先君的尊敬;如果国君的女儿,就由下卿送嫁。至于大国之间的婚嫁,虽说是国君的女儿,也要由上卿送嫁。嫁给天子,各位大臣都去送嫁,国君不亲自送

。如果出嫁到小国,就由上大夫送嫁。

冬天,齐仲年前来鲁国访问,是为了护送桓公夫人姜氏。

芮伯万的母亲芮姜很厌恶芮伯宠姬太多,所以把他赶走,他只得住到魏城。

桓公四年

【原文】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

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

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译文】

四年春季,正月,桓公在郎地狩猎。《春秋》加以记载,是由于打猎得时,是合乎礼制的。夏天,周王室宰官渠伯纠前来鲁国聘请。由于其父还健在,所以《春秋》记载他的名字。

秋天,秦国的军队攻打芮国,不料遭到失败,这是由于秦军太轻视芮国的缘故。

冬天,周王的军队和秦国的军队包围魏城,俘虏了芮伯回来。

桓公五年

【原文】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战于纟需葛,命二拒曰: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

仍叔之子,弱也。

秋,大雩,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烝。过则书。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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