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刑警队长司马南把一支手枪放到萧战和卢曼的面前。手枪里没有子弹,是空枪。
这把手枪是转轮手枪,就是萧战当初的作案手枪。
司马南问萧战:“你当时就是用这把手枪在皇后大酒店击中玫瑰小姐赵青梅的?”
萧战很痛快,说:“是的。”
接下来司马南就直入关键问题:“这把手枪是谁交给你的?”
萧战说:“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卢曼。”
司马南问:“卢曼是如何交给你的?”
萧战说:“她把我叫到她的房子里交给我的。同时,也是在她的房子里,谈妥了费用和条件。”
司马南问:“卢曼当时是让你把赵青梅打死还是打残?”
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这就是作案目的,目的不同,将来的量刑就不同,有差别。不要小看了目的,一念之间的目的之差,所犯的罪行和最终的量刑就差远了……
萧战想都没想就说:“我记得很清楚,卢曼的目的就是要赵青梅的脑袋,要她死,赵青梅死了后,她说她就有机会跟陈鹏飞重修旧好了。我说万一打不死咋办?她就跟我约定了,打死了给我二十五万元,打伤了就少十万元,给我十五万元。”
司马南想了一阵儿,总感到事情没那么简单,肯定还有隐情,就问萧战:“你们就没有别的交易?”
萧战眨着眼睛,有点儿装糊涂。
司马南用犀利的目光盯着他,他就问:“警官,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没搞懂。”
司马南提醒道:“你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卢曼也是个单身美女,你就没对她有想法?你是不是为了博取红颜的欢心,才去铤而走险枪击赵青梅的?”
好厉害的警察,一下就戳到人心最柔软的地方了。
到这时候了,萧战也不必隐瞒什么了,就说:“是的,卢曼是很漂亮,我喜欢替漂亮的女孩办事。我和卢曼是在一次跳舞中认识的,就是那种大众舞厅,不是高档舞厅。人很多,女孩也很多,但在众多的女孩中,我一眼就被卢曼迷住了。”
萧战缓了口气,捋了一把络腮胡,接着说:“卢曼迷住了我,因此,她找我办事,我也就爽快的答应了。在我们谈完条件之后,也就是第二天要对赵青梅动手了……那天晚上,我说也许我这一去就永远见不到她了,我提出跟卢曼发生一次关系,卢曼说,可是可以,但是要减钱,减办事费。我问要减多少钱,她说五万。就是说,打死人,她只付给我二十万,打伤人只给我十万。我算了一下账,搞一次减五万,划不来,就没同意。当晚我们就没搞成,第二天我就执行她交给我的‘任务’去了……我做梦都没想到,我和她再次见面,竟然是在这个地方。”
果然还有这么隐秘的一环。
什么都逃不出警方的火眼金睛啊!
实际上,萧战被美女迷惑,为美女“办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也在情理之中的……
司马南有点好奇了,问:“萧战,你为什么说做梦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卢曼?”
萧战说:“我以为我能逃走的,我当时化装成一个菜农出逃,只要我冲出了你们的‘关卡’,进了秦岭,你们永远就把我抓不到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有句话叫狐狸再狡猾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心,我最终还是落在了你们手里。”
司马南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他开始审讯卢曼。
司马南问:“卢曼,你为什么要杀死赵青梅?作案动机是什么?”
到了这个时候,卢曼也不再抵赖,她振振有词地说:“我的目的很直接,就是要搞死赵青梅,因为她抢走了我心中的男神陈鹏飞。”
说这话时,她脸上还是怒火中烧的样子。似乎她们两人之间结下的梁子到今天都没解开。
司马南不解了,追问:“天下的男人多的是,赵青梅把你的男神陈鹏飞抢走了,你再找一个就行了嘛,凭你的条件,难不成还找不到比陈鹏飞更好的男人?”
卢曼不管不顾了,说:“再好的男人对我来说都没有陈鹏飞好,因为我跟陈鹏飞对上眼了。警官,你们不知道我和陈鹏飞之间的秘密和背景,当时,陈鹏飞的华娱公司处于低谷期,几家报纸的广告商都不跟他合作了,要断掉他的广告代理业务,是我亲自出马帮他挽回的局面。你们知道吗,你跟人家老总上床,付出了一个少女的青春和心血,才换来华娱公司业务的繁荣和腾飞,到头来,收获果实的却不是我,而是赵青梅,我不想把赵青梅搞死想搞死谁?”
这一段描述让司马南清晰了案情,这个案子定为“情杀”应该是很准确的。
原来他们的侦破方向有误,觉得是宝石集团董事长吴龙剑,吴龙剑想得到赵青梅,得不到就毁灭她……
案子破了,清楚了,证人、证据、证言,作案动机什么都有了,应该结案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没弄清楚,那就是那支转轮手枪是怎么来的?子弹从何而来?
司马南就问卢曼:“目前警方控枪是非常严格的,你那把手枪是从那搞来的?”
卢曼说,是从金三角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手里买的,也就是网上认识的男人,网购的转轮手枪和子弹。至于那男人是不是在金三角,她并不知道,男人自己说的他在金三角。男人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那男人的网名叫“狙击手”。
司马南想把这个叫“狙击手”的男人挖出来,绳之以法……
司马南突然想起陈鹏飞奔驰爆炸案来,据他们调查,卢曼曾从金三角购买了一枚磁铁式定时炸弹,就问卢曼,卖给她这两件东西的是不是同一个人,卢曼没回答,只摇了摇头……
司马南问:“卢曼,你摇头是什么意思?”
卢曼说:“我也不知道。”卢曼含含糊糊的,让“神探”司马南也摸不着头脑。
司马南明白了,卢曼还在抵赖那个奔驰爆炸案是她所为。看来,不抓到具体实施安装炸弹的邱子红,卢曼是不会彻底低头认罪的,就如赵青梅枪击案一样,萧战不交代,她就不会主动认罪……
喜欢女总裁商路笔记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女总裁商路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