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果然是发财的捷径!”
“空间在手,天下我有!”
“哦耶!”
把玩着手中的柯尔特M1911手枪,秦铮不由感叹了几句。
这支枪,就是威尔逊准将的配枪,是一种半自动手枪,堪比重型手枪一般的存在,杀伤力目前排在世界第一位,这里,他收集了15把,自己藏起来2把。
在他的空间里,还有两把勃朗宁M1903式手枪,也极其漂亮,据说麦克阿瑟的配枪就是这款,他把它作为收藏品收进空间。
就他收集的米元,在米国买栋别墅丝毫没有问题,还有几十块手表,可都是值钱货。
尤其是指挥部里的家伙们,戴的可都是国际名表,秦铮毫不犹豫的笑纳了。
至于大兵们,凡是班级以上的干部,都是统一配发的军用手表,带夜光的那种,秦铮收了一些,但绝大部分没有收,哎,他是真的懒得收了。
110高地,留下一些战士打扫战场,师长汪阳、政委石英、348团团长高科迅速带着队伍南下,希望能追上敌人,而徐汉民和刘古新就走在队伍最前面。
“唳!”
一声鹰鸣,提醒着赶路的战士,秦铮有消息了。
徐汉民和刘古新赶紧将手中的枪横起,随后,小刀就降落了下来。
它单足站立在枪上,抬起绑着纸条的腿抖了抖,徐汉民赶紧将纸条取了下来。
还没等他打开,团长高科就抢了过去。
高科满怀期待的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
夜袭
敌炸营
敌轻装逃命
速来
没有落款,字体清绝有力,透着股冷意,但高科心中却似有火烧。
他大喊一声:“全团注意,火速前进!”
顿时,战士们都快速跑了起来。
师长汪阳、政委石英也接到消息,坐着吉普车冲在了前面。
他们根本不会担心被偷袭,毕竟小刀就飞在空中。
此时,秦铮就坐在指挥部门口,手中端着一个马克杯,咖啡香气扑鼻,他美美的喝着。
在这个寒冷的夜里,有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真是一件美事!
秦铮心中得瑟,美得不行。
四个小时后,远远的,有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传来,战友们来了!
秦铮放下咖啡杯,出了指挥部迎了上去。
“哈哈哈、哈哈哈,秦铮,你好样的!你立大功了!”
师长只是笑着对秦铮夸了一句,就不再理会他,而是大喊道:“赶快行动。一个小时,结束清扫。”
你听听,结束清扫,这得多穷才这样?
战士们会开坦克的开坦克,会开汽车的开汽车,迅速找地方隐蔽。
等天亮之后,他们也要找地方隐蔽。
实在没有办法,目前志愿军几乎没有防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