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云捏住死者双手看了看。“指甲很长,不劳心干活的人才会有这么长的指甲……咦?指甲缝隙中有许多红色膏泥?”
他弯下腰,从封诊箱中又取出一根铜棒,这根和此前那根取牙垢的极为相似,但前端被打造成了扁扁的小薄片。
李凌云用此物将指甲缝里的膏泥挑出,又拿到那幽微镜下观察,看清为何物后,他把膏泥拿出来捻了捻,并放在鼻端嗅了嗅,这才道:“嗯……是女人用的胭脂和香膏。”
“香膏?香膏的话,良家女子却不常用。”明珪刚要凑过去,便听见身后赶回来的谢阮问:“嗯?什么良家女子?”
“李大郎说死者指甲中有胭脂和香膏,我告诉他,香膏良家女子平日用得少。”明珪解释了一句。
谢阮点点头。“不错,胭脂是女子常用来染面的,但用香膏的人却不多。通常胭脂里本就要用到花卉,自带一股香气;香膏虽香,却过于俗丽了,只是胜在香味比胭脂水粉要持久,所以一些教坊歌妓之流,因需要时不时外出为客人演奏,倒经常会用。”
“……死者被害前吃过许多葡萄,现在已在指甲中发现胭脂和香膏,”李凌云道,“我怀疑他在被害前,可能近过女色。”
“何以见得?”谢阮问道。
“如此大量的胭脂香膏被刮入指甲内,可不是简单接触一下,摸摸女子的脸,就能留下的。可见死者在被害之前,只怕是与某位女子在床上翻云覆雨了一段时间,唯有这样才能留下此物。”
“就算推测出他经历过这些风月之事,对查案又有何用处?”谢阮抱臂,“又不能查出凶手到底是谁。”
“封诊查案,从来不问痕迹类型、线索大小,无论有用无用都要记录。”李凌云回答道,“凶手行凶,不可能不留下痕迹,然而所有的痕迹线索中,可能只有极小一部分直接与凶手相关。记录越充足,便越有可能推衍出与凶手直接相关的那些线索。许多案子,破获之后才会明白,之前看似无关的痕迹其实大有用处。封诊道收集痕迹线索,就像收集豹皮的斑纹,集得越多,越容易拼出整张皮子来,到那时,那豹子便无所遁形了,而案子也一样,真相会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谢阮觉得“痕迹豹纹说”颇有道理,便点头道:“那大郎你又推出了什么线索呢?”
李凌云闻言,看向明珪。“那就要问子璋了,妓女和恩客会在什么地点交欢,你能不能说一说?”
明珪不假思索地道:“死者既然跟风尘女子行房,那就有好几种方式能选。可以在自己家里;也可以是朋友宴请,在朋友家中;当然更有可能是在青楼里。”
“葡萄籽是在死者胸部食道所经部位附近发现的,可见他死时,这些葡萄籽尚未进入胃囊之中,也就是说,他与女子欢好后不久,便被杀害了。”李凌云皱起眉头,“按理说,女子在他受害时应该也在场,换句话说,他就是在女子身边失踪的……可如果是在自己家中交欢,凶手带走家主,极有可能会惊动家人。再说,家主突然消失,家人寻找无果一定会报官。可这桩案子发生后,东都之内的官府并未接到类似的报案。”
“在朋友家就更不可能了,举个例子,如果是明子璋设宴,邀你李大郎到自己家中狎妓,那他一定会很注意客人的举动,怎么也不可能客人失踪了还不闻不问吧!”谢阮摇头道,“案卷我看过,尸首被发现后,县府也好,大理寺也罢,都在京中贴过布告,描述了死者的身高、体形、年岁等特征,更对比过同期报案的案卷,但至今仍不知死者是谁,也没有人前来报失踪。”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种了,”李凌云道,“死者独自出门前往某妓户嫖妓,他是个富人,不会没有家人,但家人并未报官,多半因为他经常在外行走,长时间不回家,家人已经习惯了,再报官时只怕也与案发时日错开来了,所以官府的认尸布告才无人认领,而同期案卷里,也找不到相应的报案记录。”
“这个说法倒是颇有可能……”明珪抬头问道,“你有几分把握,本案与其他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约莫五分。”李凌云道,“我要再想办法确定一下,死者被钉在树上时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的话,我才能肯定他是中了迷药。”
李凌云吩咐谢阮:“劳烦三娘你再跑一趟,让凤九查查洛阳附近有多少家妓院可以提供葡萄这种果品。另外,死者是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长期服用丹药,身形健硕,有八块腹肌,曾去青楼嫖妓,这种体格应当比较容易给风月女子留下印象,所以不妨让他再问问那些妓户,看看有没有经常光顾妓院的客人突然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上门。”
谢阮应声离去。李凌云又将那把奇形柳叶小刀拿了出来,从死者四肢伤口处下刀,在被铁钉钉入的地方削下一些骨片,放在幽微镜下查看。
“嗯,这骨上有血。”李凌云把明珪叫过来。明珪看完,道:“骨头里这些是血吗?”
“是,骨质本身并无颜色,但骨上有膜,上面有许多血脉通路,这膜可以让骨从细小逐渐长得粗壮,人骨折后,也是依靠这种膜才能让断骨重新长合到一起。虽然这些血脉极为纤细,但里面是有血液的。人骨一旦受损,这些纤细的血脉就会破裂,血液渗进骨中,洇出血片,这样的情形,我们封诊道便将它叫作‘骨洇血片’。”
“这能说明什么?”明珪问。
“这说明,那人被钉在树上时一定是活着的,死人的血脉怎么可能流血?”
明珪想象了一下,喃喃道:“大活人被用铁钉钉在树干上,是何其痛苦的事情,死者却没挣扎,恐怕和那被挖眼的一样,都处在昏迷状态,所以……这次凶手作案,也是用了迷药?”
“是,我想已经可以认定此案跟你阿耶的案子,以及那死水湖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只是我还有一些问题无法想通。”李凌云难得地面露愁容。
他拿出一根棉花裹的小棍,在死者被砸烂的鼻道里转动片刻,取出来给明珪看。“迷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鼻子突然大量吸入,导致昏迷;另外一种是食用的,就像死水湖案,用的是酒水。可是你看,本案死者鼻腔内并没有烟灰粉末,说明凶手用的并非气状迷药,而只可能是食入性迷药。可胃囊腐败严重,除了几颗葡萄籽,食糜已混在腐水中无法辨别,迷药到底拌在什么东西里无法确定。另外,凶手能让死者食入迷药,二人多半彼此熟识……”
“或许正如之前推测的,凶手是一名医道,用自己酿造的药酒下药。”明珪思考道,“我阿耶因为吃了食物,加上自己也酿酒,所以很难判断他到底中的是哪一种迷药。”
“是啊……而且这一次,凶手割掉了死者的阳物,按他一贯的作案手法,阳物肯定也是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被割掉的。可凶手要这个东西做什么用?如果说砍你阿耶的头是为了掩盖你阿耶的身份,那也是说不通的,你阿耶这么有名,即便无头也不会认错人。还有那死水湖案里,被活生生挖下来的眼珠……如果这些都是突然被刺激后的泄愤举动,那凶手绝不可能提前让铁匠铺打造铁钉,也不会提前准备砍树的大斧……有预谋行为的人,绝不会因为冲动杀人。”
说到这里,李凌云笃定地道:“这些案子都是凶手精心策划后才实施的。虽然凶手的作案动机现在还捉摸不透,但每一次凶手对死者的凌虐手段都匪夷所思,这方面极有共性……头颅、眼珠、阳物……如果接下来的第四桩案子也是如此,我觉得除了凶手是在进行人祭这种可能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是什么?”
李凌云有些迟疑,但还是对明珪道:“我看,凶手……恐怕不是个正常人,更像是个冷静的疯子。”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心思这么缜密的疯子?我看李大郎你是想多了。”
置身于洛阳城西面的古老木林中,谢阮一边说一边环视周遭,发现旁边都是枯掉的巨木。
她来到一根枯木旁,用刀鞘拨去一片树皮,一丛细小的蘑菇从里面露了出来。“这里就是案卷记载的和尚发现尸首之处,此地距离我们进入的城西树林边缘足足有十里[3]之遥。要在妓院把死者迷晕,还要带出这么远,疯子怎么能做得如此隐秘?”
谢阮手指众人来时经过的路,路上到处都是树木,盘根错节,不论牛车还是马车都不可能进来,于是她道:“这么难走的路,也多亏那个和尚是个苦行僧,否则谁愿意往这里跑?想想他跑得也真够快的,居然能赶在雷击木的火被大雨熄灭之前就来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