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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谁主张谁举证(第1页)

如果要说这个法官,和林渊没有利益输送,赵正是不相信的。

他从小就在官场里长大,这种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

不过,现场可是有众多新闻媒体,等于是半个公审,你如果明显偏袒谁,恐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除非你不要前程了。

林诗彦站起身,走到中央,开始宣读起诉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员,本人代表公安局城东分局,对犯罪嫌疑人林天阳提起诉讼。

众所周知,六月十二日的观音巷枪击案,我方警察五人殉职,另有几名犯罪分子被击毙,事情的起因,就是金不换典当行的老板和另外两股黑势力的火拼。

并且,我方警察,林胜男同志,也在那一场战斗中腿部受伤。

在我们调查金不换典当行的过程中,发现了现在的犯罪嫌疑人林天阳同志从林家偷出来的手表,手镯等奢侈品。

通过我们对杜宗的审讯,牵出了一件买凶杀人案。

林天阳同志,以这些奢侈品作为代价,请杜宗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林家嫡子,林天阳的哥哥林佑。

证据确凿,请法官裁决。

这里是对杜宗审讯的证词,请法官和陪审团过目。

说完,林诗彦递上了手里的资料。

法官快速看了看手里的证词还有手表,手镯等证据,抬起头对林天阳和付律师说道:“犯罪嫌疑人,你们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付律师走到中间,目光盯着林诗彦说道:“本人认为,林律师说的所谓证据,并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买凶杀人,这些所谓的证物,顶多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将平时家里给他的礼物,拿出去换钱了而已。”

“并且,本人也不认可林律师说的偷这个词,因为这些东西,原本就是林家的东西,林天阳作为林家的儿子,有权利支配林家的财产。”

“并且,我事后问过林家家主林渊先生和蓝琳女士,这三件所谓的证物,是林渊先生和蓝琳女士早就给我的当事人的礼物,属于林天阳先生的私有财产。”

林渊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蓝琳也是一脸喜色,认为这个律师请对了,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这还没完,付律师继续道:“据我调查,林天阳和林佑,一起生活过四年,两人关系虽然算不上好,但也绝对没有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所以,说我的当事人买凶杀人,动机不足。”

付律师说完后,走到观众席上,问道:“哪位是林佑先生,听说林佑先生也来了,我可以问他几句话吗?”

法官伸了伸手说道:“可以。”

“好,请林佑先生站出来。”

林佑无奈站起身。

“好,林佑先生。”付律师问道:“据我所知,你在林家,和我的当事人林天阳关系并不好。”

“两人为了争宠,经常爆发矛盾,并且都以你失败告终,是吗?”

林佑刚要回答,林诗彦站起身说道:“我反对,林佑先生与本案无关,对方律师,有混淆视听的嫌疑。”

付律师坚持:“我感觉,林佑与本案有重大关系,所以,请求法官,允许我提问。”

法官和身边的陪审员商量了一下点头道:“反对无效,林佑必须回答。”

林佑淡淡地说道:“是!”

“但是谈不上失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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