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
彭诗语皱了皱秀眉,“不见她。”
“有些人你不招惹她,偏偏她要招惹你。”
杨书珏豪气十足,向她保证,“你放心,有我在呢,她要是敢欺负你,看我怎么收拾她。
诗语,以后你有事找我,有我在无人敢欺负你。”
“我很好。”
彭诗语笑了笑,“谢谢你,你也一样,小心一点,别被欺负了。”
“哈哈,我当然不怕她。”
杨书珏放声大笑,“她要是敢找我麻烦,看我怎么整死她。”
“嗯,她不敢得罪所有人。”
彭诗语点了点头。
突然想到了什么,她霍地起身站起来,吐了吐舌头,“不聊了,我去帮静瑜姐做饭!”
“等等~”
杨书珏紧跟着站起来,笑嘻嘻地道:“我跟你一起去。”
“你又蹭饭?”
“对啊,谁叫静瑜做的饭菜那么好吃,我都想跟你们一起搭伙了。”
“不,静瑜姐是我的,你不能抢!”
“小气鬼。”
杨书珏笑骂了一句,心里却升起一股不甘。
明明先自己跟彭诗语先认识,也真心对待她。
偏偏这个小丫头却喜欢性子鲁莽的林静瑜,对自己爱答不理,叫她心里很难受。
想到自己来到这个又穷又苦的特殊年代,还要熬上十年左右才有翻身的日子,差点没将她给逼疯了。
幸好老天爷算对她不错,好歹给她带来一个金手指,要不然她活下去的念头都没有。
为了自己今生成为人上人,她决定下乡去寻找自己的跳板。
谁不知道这个时代很多高干人员被放下各乡去做苦力。
还有各种官二代富二代们也成为上乡人知青。
杨书珏相信凭自己识人的能力和自己的金手指,肯定会成为新世纪最顶尖的那一簇人。
果然老天爷对她特别照顾。
下乡的路上她就遇见三位从京城来的知青。
就凭她拥有前世记忆自然看得出来这三位便是她心中的猎物人选。
刚开始的时候,她并不想攻略男人。
直接将年纪小看起来不太懂人情世故彭诗语当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