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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宠坏了的大男孩(第1页)

境初祖母的生日宴在文翰伯爵的老房子里举办。文翰是个表情严肃但言语幽默风趣的白胡子老头,像卡通片里的科学家。当年伯爵的父母带他移民去识处天做生意,结果文翰在十来岁的时候对当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一毕业就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加入识处天皇家海军。

识处天的海洋是很有意思的。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圆形大洋,叫月洋,周边连通着上千个在陆地中蜿蜒穿梭的“河海”。叫河海是因为这些海比大河宽不了多少,但并不是流淌在陆地表面的河流,而是货真价实的深海沟。一种说法是在远古时候曾有天外飞来之物撞到了月洋所在地,不仅瞬间造了个大坑出来,连带整个天界的陆地都被撞出一道道发散状的裂痕,后来被海水覆盖。

“那岂不是像只眼球?”延甄姨妈听后,边吃边评论,“还是布满血丝那种。”

魅羽虽不喜欢延甄,确切地说是二人互不喜欢,但对她的这个比喻还是蛮赞赏的。她觉得延甄在某些方面也算个敏锐风趣的人,要是再瘦些、年轻些,也许二人还能玩到一块儿,至少是谁也欺负不了谁的那种关系。好过善良而枯燥的类型。

此刻长长的餐桌旁坐了十五个客人,包括两家的亲戚和几个街坊邻居。因为餐桌较宽,两头均可并排坐双人。餐桌的一头是祖母靠在文翰身侧,一身酒红色蕾丝看着年轻了十岁。颈上挂的那串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好像陌岩的祖母也有一串。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魅羽吁了口气,像是上辈子了。然而一想到那两个人,心头有块水坝就要决堤。

祖母另一侧坐着延甄和她那位宇宙第一好脾气、怎么数落都如一拳打进棉花糖里的老公。其后是境初的远房表弟璃恩。文翰那边则坐着他的长孙和孙媳,然后便轮到魅羽了。为何座位是这么一种安排呢?其实祖母本来是预备着把魅羽和境初放在一起的。结果那家伙一进餐厅就自己走到长餐桌的另一头坐下,并把身旁的椅子向后推开,表示跟谁也不沾。

说实话,就凭他满身的酒气,谁又愿意坐他身边呢?

他今天穿的是套钴蓝色西装。皮肤晒得有些黑,好在五官轮廓鲜明,衬这种蓝色也算别有一番风味。只是从面颊的颜色来判断,来这里之前不仅在别处喝过酒,还喝了不少。过分!祖母的生日都这样?真是惯坏了。更不用提脸上挂着的那副跟谁都不对付的神态,像只毛没捋顺的大公鸡,桀骜不群又气急败坏地坐在一堆母鸡当中。

“所以啊,”祖母满脸憧憬地说,“这个冬天我也想去识处天坐游轮去,听说那边儿暖和。我虽然也喜欢这里的海,但受不了海中央那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尤其到了冬天,海和天都灰蒙蒙的。换成河流一样的海,一路看着阳光照耀下沿岸的风光,想想就心旷神怡。”

“境初也一同去吧,”文翰隔着长桌说。

境初摇摇头。“今年冬天我要去道观拜师。”

在座的人都一愣。之前在十九层地狱的最后几天,魅羽就见灵宝对境初青睐有加。只不过她那时同他已经关系紧张,并不了解个中细节。现在看来,灵宝竟是要收境初为徒?想起龙螈寺里对他寄予厚望的景萧长老,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然而能拜天尊为徒,也算他的造化吧。

正想着,听坐在餐桌对面的璃恩问:“魅羽姑娘平日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爱好?魅羽想,那太多了。不过为了照顾在座诸位的小心脏,得有选择地说。况且她今晚可是特意选择了清纯知性的装扮。没穿红色,上身是乳白色针织衫,下配琥珀色西装短裤。头发仿照特种部队前台徐秘书那样做的长直发。之前妩媚妖娆、性感泼辣、高贵大方的扮相都试过,这次想给自己新的挑战。

“嗯,最喜欢看杂书,越稀奇古怪的越感兴趣。遇上本好书,可以好多天不出门,经常被人批评宅。”

“噗——”境初一口酒喷到餐巾上,又干咳两声,“继续装。”

“听说你收养了个小男孩?”延甄问,“下次带来空处天玩啦,这里有很多儿童游乐园。”

“你们不知道,”境初摆着手说,“她家的小孩不去游乐园,直接在战场上骑着敌军战舰当过山车。”

讨厌,魅羽心道。虽然说的都是实话。

璃恩又问:“既然喜欢读书,有没有考虑过在这里读个学位什么的?”

魅羽点点头,“确实想过。我对自然科学很感兴趣。”

“哦,是吗?物理、化学、生物,你最喜欢哪门?”

“某些人哪门都没法念啦!”境初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什么物种起源、能量守恒、万有引力,到了某些人那里统统不成立。实验课上可以当场表演推翻定理,直接证伪经典教科书。还可能假冒老师的样子去偷试题、改成绩,这种学生谁敢要?”

魅羽两眼冒火地盯着他。

“那可以去学医嘛,”祖母打圆场道,“比如做产科医生,一眼就能看出病人胎位正不正,还能问男女。”

在座的诸人都笑了出来。

酒过三巡,祖母略带羞涩又风情万种地冲文翰说:“给大家讲讲你在部队的经历呗?”

文翰水性极好,但最让人赞叹的是,在他年轻的脑袋里似乎装着一个天然导航仪。无论晴天阴天或是暴风雨之夜,他对方向和位置的把握比船上的仪器还要精确可靠。穿梭在识处天四通八达的河海中,如同在自家后花园中散步。只要有他在船上,大家都能睡好觉。

境初听到这里插嘴道:“我记得在哪里读过一篇专业论文,有些老鼠的脑袋里就有这种神经元,叫位置编码细胞。你把老鼠放到黑暗的迷宫里,它能知道自己在迷宫中的什么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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